维护教学秩序让高考改革真正落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5-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北京市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学校要依据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和安排教学计划,避免任意增减课时、增加教学时间、排课前紧后松、班额超45人等现象。

    随着高考改革范围的持续扩大与推进深化,对高中教育各领域均产生了鲜明而深刻的影响,不仅引发了高中学校的组织、管理、课程、教学等变革,更为关键的是高中育人模式的深刻变革与系统转型。育人模式转型的背后是高考改革对高中教育的“倒逼”,要使这种倒逼化为积极因素,将高考改革精神与高中教育发展价值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焕发高中教育新的活力,就需要建立合理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

    建立合理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首先需要深刻理解高考改革的核心理念。新高考改革将增强选择性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扩大教育的选择性”这一核心理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让学生在自己的学业上、在专业和学校的选择上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将以往过于同质化的教育导引向差异化和选择性教育,改变千校一面的窘况,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状况,让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升学渠道和发展路径。

    在深刻理解高考核心精神的基础上,还需要明确高中学校管理制度面临的诸多现实挑战。这些挑战突出表现在原来建立在行政班基础上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变化,客观上亟需建立适应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的新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新的管理制度必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教师的潮汐性短缺问题、学生选课指导问题、三年学科安排时序问题、各科进度规定问题、不同课程课时分配问题。由行政班变为教学班,班额变小,班级数量增加,高一年级并行科目增多,使得某些学科教师在不同时段、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需要量会出现“不足”或“富余”的“潮汐现象”,同时因为学校的课程设置、学科的课时安排、教学进度等方面都需作全方位的调整,原有的教师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与现行改革已严重脱节,更加剧了教师供给平衡问题。学生选课是体现选择性的关键,但一些区域、学校为了便于管理,并未给与学生充分自主权,而是以“选课套餐”的形式,将选课类型限定在几种之内,变相地剥夺了学生的选择权。对此,北京市明确要求,学校要制定选课走班工作方案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要采用合理方式在高一第二学期末调查学生选课意向,高二年级开始针对选考科目及选学兴趣进行选课走班教学。

    学科安排时序受学生选课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影响,在高一年级为了让学生能够普遍了解各学科内容,以便在高二能进行合理选课,大部分学校在高一增加并开科目,也有的学校为了给高考复习让路将学科尽量向前挤压,造成科目安排前紧后松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更有甚者只关注考试科目,对于选修类非考试科目疏于管理,甚至不予开设。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学校整体规划三年课程安排,开齐国家规定各类课程,开足规定课时,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指导学生形成个性化、类型丰富的课程修习方案。

    建立适应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的新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其本质在于探索新高考改革框架下的高中教育教学新秩序。要建立合理的新秩序,需要统筹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同时关注与初中的衔接,与大学的延伸,切实解决好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关注新秩序的均衡、连贯与可持续性,唯有此,才能让高考改革真正落地。

    (作者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