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6-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山东要求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有效预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组织开展家长培训,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参加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山东强调,要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