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大学”何以层出不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6-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日前,有媒体发现“河北经贸大学”与“武汉经贸大学”两个网站高度雷同,而在教育部公布的2914所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内,检索不到“武汉经贸大学”这一院校。河北网信办经过调查,及时关停了该“克隆”网站,并表示将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涉事网站及相关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野鸡大学”网站不能一关了之

    靠蹭热点傍名牌的山寨货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乏其众,山寨商品侵害的是身体,而教育中的山寨学校则是毁人不倦。“野鸡大学”又被称为“学历工厂”“虚假大学”“学店”,其办学以营利为目的,通常采用与知名大学院校容易混淆的名称,以各种手段钻相关国家法律漏洞,滥发文凭。而这次的李鬼大学还确实鬼,陷入舆论漩涡的“山寨官网”曾经归属于民办武汉经贸大学,但这所学校实际上并非一所高校,而是一个民办教育机构。在湖北省民政厅官网上,民办武汉经贸大学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受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管理,系高等教育自学助学辅导类机构,不是大学。而该校“校长”自称也是受害者,这个“官网”的域名是他们曾经使用过的,后因未续费被停用,他不知道到底是谁还在运营这个网站。

    这样一个名字貌似正规大学的机构,为何能审批出来?武汉经贸大学虽然已经停止办学,但学校并未注销。这样一个李鬼名字已经是混淆视听,再来个复刻版官网,更让求学心切的莘莘学子真假分不清楚。

    每年招生季,都会有大量的山寨大学被公之于众,但其生命力之顽强,是野火烧不尽,隔年吹又生。如何借家长和学子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首先要靠教育主管部门,无论是做好考生报考信息引导,还是加强对透明招生的监管,都是教育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但这也绝不是一家能管得了的事。之前有媒体就报道过,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表示,虚假大学本质上属于电信诈骗,教育部门只能配合,难以管理;而公安部门则表示,如果没有报案,难以查处;由于假大学网站服务器多在境外,国内网监部门往往难以对其监管。而在这次打假事件中,被侵权的河北经贸大学就遭遇程序上的维权难,由于“山寨官网”上没有留下任何有效的联系方式,所以找不到该学校的负责人,也无法向警方报案。

    网络时代,大家都喜欢从网上搜索寻找实用信息。而不少学子遇到虚假大学,都是通过自行网络搜索。虚假大学的网站往往还会通过注册、修改百度百科等方式,让学生以为它是正规的。事关孩子的前途命运,不仅家长们要擦亮眼睛,相关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更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让假网站无处可逃。各地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门应当联合执法,加大对虚假大学以及制售虚假学历文凭的打击力度,提高制假售假者的犯罪成本。同时,加强相关国家和地区在互联网域名、虚拟主机、IP地址等方面的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各类虚假教育类网站,让李鬼无处藏身。

    (作者陈进红,原载《钱江晚报》,有删节)

彻底整治“野鸡大学”刻不容缓

    近年来,“野鸡大学”打着正规高校的幌子到处招摇撞骗的现象层出不穷。某些“野鸡大学”竟然抄袭正规高校网站,盗用他校网站首页图,为自己脸上“贴金”。这是明目张胆的弄虚作假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高校招生秩序,也影响了正规高校的良好声誉,损害了社会公信力。对此,我们必须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不能让这些打着“李鬼”名号的办学机构继续混淆视听,给正规高校的招生工作添乱。

    像这类“野鸡大学”之所以野火烧不尽,一方面是因为缺少有效的监管措施。“野鸡大学”常以制假造假为特色,导致很多学子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精力,最终却获得了官方不认可的假文凭。这些名不符实的大学应当被列入教育“黑名单”,但由于有关部门对“野鸡大学”查处的力度偏软,常有隔靴搔痒之感,从而让众多“野鸡大学”有机可乘、为所欲为。

    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个别家长和考生的求学心切、辨析“野鸡大学”的能力不足,再加上一些考生所在的学校在报考各类高校信息的正确引导上,不够及时到位,让个别考生在报考的过程中迷失了方向,走进了“野鸡大学”的“圈套”。

    彻底整治“野鸡大学”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需在三个方面着力:首先,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外公开发布招生预警信息,要对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加大教育宣传,使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择校时要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具有高招资格的高校名单为准,从而避免上当受骗。其次,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教育部门及各级网监部门、各大网站域名注册供应商、相关高校、各级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检法等社会各界必须积极行动、联合出手,从各个环节重点防范和强力打击,进一步挤压“野鸡大学”的市场环境和生存空间。最后,要强化整顿治理方案。要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顿治理方案,对发现的“野鸡大学”严肃问责、坚决取缔,绝不能让其卷土重来,以维护好广大考生的权益。

    (作者陈树彬,原载蒲公英评论,有删节)

不给“野鸡大学” 容身之地

    尽管教育部曾经公布过国内的“野鸡大学”名单,以防大家上当,但这些“野鸡大学”却总能“春风吹又生”。他们的手段也总是层出不穷,或者换个名字,或者对外宣布与名校“联合办学”,如今又使出了高度“克隆”的招数来欺骗大众,总之是防不胜防。而在每年高考过后,总会有一些学生因信息获取不够畅通有效、分辨力不强被“野鸡大学”所骗,缴纳不菲的学费后,却拿不到毕业证,没有学籍,且申冤无门。一方面,“野鸡大学”的存在破坏了高考秩序;另一方面,还存在“非法收集考生信息”,实施诈骗,或者“贩卖文凭”等违法犯罪行为。所以,“野鸡大学”损害的不仅仅是考生的利益,对整个社会的危害也是不小的。

    对于“野鸡大学”使用“克隆”正规高校来行骗的行为,我国的《网络安全法》中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信息。”“武汉经贸大学”高度“克隆”正规高校亮相网络,显然属于欺骗性质,尤其是新闻中披露,其“证书查询”栏目十分可疑,有网友怀疑此栏目为该学校假学历证书的查询提供伪造的验证渠道。从这一系列的操作来看,这个“野鸡大学”明显已经触犯法律,理应实施惩罚。

    除此之外,在工信部ICP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内也查询不到“武汉经贸大学”及其域名的备案情况,这也意味着它还存在着“未备案接入”的行为,从这一点,这个高度“克隆”的网站也应被严肃查处,应被彻底清除。举一反三,教育部门更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清理和严惩“野鸡大学”,不让他们再有坑害考生之机,以维护公正的秩序和环境。

    (作者张英,原载《三湘都市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