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声明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6-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由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和北京大学中文系语文教育研究所共同署名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语文演讲与辩论选修》一书中,在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负责编写的章节中将刘伯奎先生享有著作权的《“手”的随想》《爬山虎》两段文字署名为第三人,由此造成对刘伯奎先生署名权的损害。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8民初28076号判决书,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大学郑重地向刘伯奎先生赔礼道歉。

    目前,涉案相关内容已从上述图书中删除,不再使用。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