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九部门联合防治校园欺凌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7-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史望颖 通讯员 余晶晶)近日,宁波市教育局联合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校园发生学生欺凌现象的预防,建立早期预警机制,把学生欺凌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文件要求,学校要建立学生欺凌信息传递队伍,针对心理问题倾向明显的学生,学校要及时给予关注和深入排查;要把校园及周边环境作为预警学生欺凌行为的重点区域,在复杂区域设立“校园平安岗”、社校联动工作站,建立社校联动预警制度;中小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各班班主任以及属地综治、司法部门参加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本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