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7-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江西日前出台政策,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不把发表论文作为必备条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参加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时,要求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江西明确,乡村教师可重复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3项津补贴。乡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成班率较低的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不低于1∶1.5予以保障;对工勤岗位、部分管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占用教职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