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铁不成钢”就体罚是教育陋习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7-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微博上出现这样一段视频:一位女性教师让十余名学生在教室门口站成一排,用一根棍子挨个抽打。视频显示,学生中有男有女,每个学生被打六七下。该校负责人表示,“她自己说,因为恨铁不成钢,冲动之下才打了学生。她现在压力很大”。(《华西都市报》)

    事后,该老师说是“恨铁不成钢”,学校领导也以“压力很大”为其开脱。这样的解释显然没有说服力。作为教师,是该拥有一定的惩戒权,但却不能混淆了惩戒和体罚的边界。用棍子挨个抽打学生显然属于体罚,实不应该。

    体罚危害极大。学生因受到身体伤害和精神屈辱,长大后就可能出现种种行为问题。有调查显示,在曾被体罚的受访者中,有21%的人患上焦虑症、70%的患上抑郁症、13%的酗酒、17%的嗜毒。同时,体罚会使正常的师生关系扭曲,让教育效果大打折扣,还会破坏教师在人们心中的良好形象,影响家校沟通。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均明确规定,“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也就是说,体罚学生,不管是否产生严重后果,其行为属性都是违法的。所以,即使“恨铁不成钢”、教学压力再大,也不能以“爱”之名义,行失德、违法之事。作为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及时纠正不当的教育观念,尤其是在教育犯错学生时要讲究方式方法。

    (作者系蒲公英独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