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启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7-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热烈庆祝第34个教师节,广泛宣传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优秀事迹,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更好地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省份推荐2位候选人),从中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央广网、中国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投票时间从7月20日至8月15日,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具体投票地址为:http://uc.jyb.cn/static/myVote/km2018.html)进行投票。

    4.确定结果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宣传表彰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宣传表彰。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候选人简介详见二、三、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