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技能援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8-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政策,通过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等“技能援助”方式,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新疆提出,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其所学专业,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开展弥补技能短板、提高动手能力的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推行“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的点对点培训模式。

    新疆要求,要通过组织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培训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培训,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率均力争超过90%,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