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同担责 合作走向共育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09-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9月10日举办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这意味着家庭要承担教育责任,家庭教育不再局限于私人领域,而是党和国家都要关注和关心的公共议题。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是否有教育担当,怎样担当,担当了哪些方面的责任,需要翔实的数据来回答。

    北京师范大学此次发布的调查报告用大量实证研究的数据,展示了家校共育的真实状况——

    家校沟通与合作过多聚焦学习和成绩。儿童成长最为重要的两个空间是家庭和学校,家长和教师都应以孩子的教育为己任,而教育的目的则是促进儿童的身心成长。家长与教师的沟通本应该围绕着儿童的发展而展开,但是调查数据却显示“九成左右的四、八年级班主任认为家长最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

    从班主任的视角看,家长对学生考试成绩的关注明显高于对学生爱好或特长发展、心理状况、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关注。从学生的视角看,家长最关注的方面也是学习情况。如果近九成的家长把关注点聚焦在孩子的学习和成绩上,势必会围绕孩子的学业和分数与学校沟通合作,研究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

    学习不仅是获取知识的过程,也是认识世界的途径,更要以促进人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为目的。儿童在学校生活中遭遇了哪些成长的困扰,身体和心灵有哪些呼唤,本应该成为家校合作和沟通的重要议题,但是却不被家长和教师所关注。四年级和八年级家长与班主任沟通最多的内容均为学习习惯和考试成绩,很少围绕孩子其他方面的发展相互沟通,促使我们思考:教育的终极目的究竟是促进人的发展,还是提高学业成绩?家长把教育的手段与目标,学校的工作目标与人发展的终极目标混为一谈,会给孩子成长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家长推卸教育的主体责任不容小觑。家校合作的目的是共育,家长和教师就要共同承担责任,不仅对教育结果担责,还要在教育活动尚未开始的时候就承担责任。

    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阐释责任伦理的时候,提到了事前责任与事后责任。事前责任是一种可预知的责任,意味着行动者在行动没开始的时候就清楚自己的责任担当了。但是调查数据却不无遗憾地告诉我们,超过三成的班主任报告一半以上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全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这表明部分家长存在教育责任主体认识不清的问题,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完全转交给学校和老师。

    这种责任转交或者责任推卸,意味着家长会把没有做好教育准备的孩子交给学校、把没有养成好习惯的孩子交给老师。

    儿童个体的生命史包括已经完成的生命历程和正在开展的生命体验等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前者而言,教育的作用主要体现为调整和改变已然存在的个体经验,尽可能使其朝向理想的教育目的,这是一条消极路径;对于后者而言,教育的作用则主要体现在对尚未形成经验的经历进行塑造和培育,走的是积极路径。如果家长只重生养而不重教育,对自己承担的教育责任置之不顾,孩子在人格、行为习惯等方面必然会存在着大量问题,这些问题再到学校去矫正,将使学校不堪重负,遭遇不能承受之重。

    家校共育指导服务亟待完善和拓展。现代社会的儿童教育,既在公共领域进行,又在私人领域展开。家庭是私人领域,家庭教育是一种非正式教育,具有自发性和个体性等特点,因为家长自身素质的局限会产生诸多教育困扰。

    这次调查数据表明,七成以上班主任报告与家长沟通的主要困难是“家长认为教育孩子主要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六成左右班主任报告与家长沟通的主要困难是“家长参与沟通的积极性不高”,超过五成班主任报告与家长沟通的主要困难是“与家长教育理念不一致”。这些数据让人感到开展家校共育指导服务迫在眉睫。

    开展家校共育指导服务要搭建平台,引进专家队伍和项目资源;要培育教师,使其具有指导家校共育工作的胜任力;要在中小学校设立“家庭教育咨询室”,解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激发学校和家长活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要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营造出和谐共处、多元合作、相互促进的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校、社区、家长与学生的共同发展与成长。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