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能进能出如何实现
关键词:长江学者
今年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20周年。近日,教育部公布《“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据了解,新的管理办法提出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强制退出的学者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
南方日报
退出机制发挥作用关键看执行
相比较原来的《实施办法》,新制定的《管理办法》涵盖岗位设置、申报遴选、评审评价、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体现了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建立了退出机制,形成了能进能出的人才选用制度。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作为长江学者的首要条件,是不容触碰的底线和红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师德和学术道德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予以强制退出。另外,对聘期内无法到岗、到岗时间不足或违规离岗的,予以解约退出;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或聘期考核不合格,按主动退出或解约退出处理。这些举措突出政治引领,体现从严管理,既有引导又有规范,有助于更好地督促长江学者履职尽责,择优汰劣。
不过,退出机制虽然有了,但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关键还要看高校如何执行。因为不管是主动退出,还是解约和强制退出,都需要高校报教育部备案实施或批准退出。高校负有用人主体责任,在对长江学者进行评价时,拥有最为重要的话语权。倘若学校只是为了在长江学者数量上保持优势,将其作为人才竞争、“双一流”建设的重要砝码,难保不会为一些德不配位、学术不端的长江学者辩护,在该启用退出机制的时候推脱责任。毕竟在当前的评价机制中,长江学者的“帽子”太重要了,各高校在这方面的争夺异常激烈。每一次长江学者名单的公示,都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成为评判高校兴衰走向的一个重要标尺。而高校也会关起门来,将各家拥有“长江学者”头衔的人才细数一番,悄悄与“左邻右舍”进行数字对比。在硝烟弥漫的“抢人大战”中,一些高校对长江学者更是动辄开出高额年薪和房补。这些高校看中的究竟是长江学者的学术能力还是“帽子”本身,只有高校自己清楚了。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要确保《实施办法》发挥有效作用,还要推进更深层次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决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等不良倾向。只有做到这一点,戴在“长江学者”头上的紧箍咒才能真正起作用。
(作者丁建庭,原载《南方日报》,有删节)
钱江晚报
新规突出了立德树人导向
“长江学者”将有新规约束。据新华社报道,教育部近日发布《“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对长江学者的基本条件、岗位职责等进行明确,并提出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管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师德和学术道德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予以强制退出。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强调,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作为“长江学者”的首要条件,是不容触碰的底线和红线。这不禁让人有所感悟。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始于1998年,今年正好实施20年整。这么多年来,已有数千人被授予“长江学者”或“青年长江学者”称号,吸引了一大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贡献卓著,不容抹杀。不过,近期以来,“长江学者”曝光度颇高,却是与各种性骚扰丑闻、学术不端事件联系在一起。
根据有关办法,包括“长江学者”和“青年长江学者”在内,每年被授予称号的也不过500人,具有很高含金量。被授予上述称号者,除每年享受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的奖金,也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与荣誉,普遍被看作高校教师、专家学者群体中的佼佼者。也因如此,“长江学者”这一荣誉称号更不容玷污。上述提到的这些违反师风师德者,在长江学者中虽属少数,但其行为恶劣、影响极坏,当然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因此在建立退出机制基础上,对品行不端、师风不正者保持零容忍态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早前,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仅有“实施办法”,涉及何种情形下撤销该称号,也仅一两句话带过,这次不仅从“实施办法”升级为“管理办法”,在退出机制上专门列出若干条款进行细化规定,更加突出了立德树人的底线要求。当然,这仍属于事后追惩的范畴,此外还需加强审核与严格把关,才能阻止“不三不四”的人进入“长江学者”行列。“长江”是一个神圣的名字,“学者”也是一个高尚的称号,岂容鱼目混珠,蒙混过关。
(作者魏英杰,原载《钱江晚报》,有删节)
光明网
退出机制当成 学者计划标配
越是重视学术奖励,越要防止浑水摸鱼。退出机制传递了一个鲜明的价值信号:学者桂冠不是终身制的,更不是铁饭碗,干不好或者不好好干,也是要拉入黑名单的。仔细研判一下这个退出机制,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没办法完成聘任合同,可以主动退出,这种概率较小。二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师德和学术道德情节严重等情形的,强制退出,这种情形在概率上显然会大一些。而且,一个社会化的学者,究竟能否在这些底线问题上始终清白如许,确实不能仅看一份材料、一次表态或者一场秀。
升级版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之所以祭出退出机制,并不难理解。第一,学者也是人,是人就可能一步踏错,如果戴个帽子就要“为学者讳”,学术土壤难免异化。
第二,从制度发展上来说,处在发展期的学者奖励计划确实应该有个动态的监督机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分量很重的一个学术奖励,理应树立鲜明的价值取向,起码要在学界起到示范的好作用。德在才先,这是基本的方向。有才无德,有时比有德无才还要可怕。干净的学术空间不是自动生成的,成绩好就自动获评“三好生”的逻辑也该在成人世界扭转过来了。
当然,我们更希望退出机制成为一切学者计划的标配。或者说,财政埋单的所有学术荣耀与待遇,都应该有弹性退出机制兜底。毕竟,学术若没有点正气和风骨,如何叫公众省心。
(作者邓海建,原载光明网,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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