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欺凌不应成为防控死角
国庆期间,海南文昌一名少女被多名同龄人殴打的视频,引发关注。从视频看,一名身材瘦弱的少女坐在水泥平台上,八名年龄相仿的男女轮番上前实施欺凌行为。其中,扇耳光31次,脚踹3次,另有若干拉扯衣领、拍打头颈部等动作。事发后,当地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被打女生已辍学,且由于发生地在校外,不属于“校园欺凌”。
客观地说,当地政府的声明,是实事求是的。只不过,打人者和被打者,均是未成年人。他们本该在学校里上学,却由于种种原因,要么辍学,要么请假,以种种方式逃避正规教育。而一旦进入社会,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必然被江湖气、市侩气所裹挟,言语污染、暴力崇拜、争勇斗狠等不和谐因素,开始左右一个人的判断力和价值观。社会监管的缺失,家庭责任的空白,使青春期的任性妄为,成为了倾覆人生的致命毒药。
官方信息中,强调本次事件与学校无涉。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也留给了学校一个课题:难道学校只对孩子“在校期间”负责吗?说好的“为人生奠基的教育”呢?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学校并不同于各管一段的铁路警察。其教育效果的指向,从务实上看,是形成基本的知识技能;从务虚上看,是形成足够的理解力、适应力和创造力。无论何者,都指向一个人的终生性。排除学校教育的能力边界不谈,任何欺凌事件的产生,本质上都是孩子在“务实”或“务虚”两个发展维度上出现了问题。
当然,欺凌现象的确不是教育行政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所能全盘预见和杜绝的。但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落实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尤其是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孩子,不能仅靠公安民警,街道、社区,教育局、学校也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教育局来说,核查和提升适龄青少年的就读率、在校率,提供和开辟多样化办学渠道、培训渠道,是减少社会闲散力量的有效途径。
就学校来看,需要积极利用家委会、联络群,以及学校开放日、定期家长会等制度平台或活动平台,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合作联动,对特殊家庭建立个性化的走访、转化等跟踪档案;同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社会安全警示教育,根据不同条件,选择情境模拟、案例再现、现场问答、影视观摩、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查漏补缺,建立起一套科学、实用的安全观、社交观。
青少年的欺凌现象,近年来略有上升趋势。面对社会发展本身带来的诸多挑战,不管校内校外,学校还需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只有时刻绷紧这根弦,永远把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终身利益放在首位,才算做到了真正的尽职、尽责。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金沙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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