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园“转普”关键在“质”上达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10-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匮乏,是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大难题。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民办园转型为普惠性民办园,惠及更多学前儿童,才能缓解教育压力。

    2016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对幼儿园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监管标准,明确了推动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倾向。然而,普惠性民办园不同程度地受制于生存、逐利、师资以及定位问题,影响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新期待、新要求,必须在普惠性民办园求生存求发展上出实招、求实效。

    实行科学管理

    加强普惠性民办园的安全与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并健全与普惠性民办园安全及监管相关的管理和责任制度,对幼儿园进行教育的必要场所、相关配备设施、玩具、教具、食堂餐饮卫生、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排除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此,应将污染程度低、噪声小的地方作为建设幼儿园的选址,在具有一定绿化与净化建设面积的基础上,还要靠近居住区域,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财政管理制度,无论在经费的预算、实施结算方面,都应在有限的经费上实现最大化的收益,以此提升教育资源与经费的利用率,多方结合,构建普惠性民办园合理的发展模式,平衡普惠性与生存需求。

    应成立普惠性幼儿教育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员管理。各地可以通过类似“普惠性民办园协会”等强化监督,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淘汰机制。政府应完善与健全普惠性民办园淘汰机制,以优胜劣汰的竞争方式让能者居之,并加强监管力度,将那些为骗取国家补助的幼儿园请出普惠性民办园行列,为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建设提供一片沃土。如今正处于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时期,而对普惠性民办园各项事务进行专职管理的专业管理专员也是迫切需要的,对此,政府应依据普惠性民办园的分布情况,增设专职行政管理岗位,抑或是加强对现有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此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县、镇这三个层级的普惠性民办园管理机制,确保有专业管理人员参与并使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互通有无。

    提升教育质量

    政府应为普惠性民办园教师提供一定的培训与继续教育机会,对普惠性民办园不同级别、职称的教师提出相应的培训时数要求,以确保幼儿园每年都能为全体教师开展幼师综合素质与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培训,以此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水平。根据不同等级的教师提出不同培训要求,如普惠性民办园与部分附属园等教育质量不高的,就需要在幼师培训活动上予以细化,并编制一套统一标准的幼师培训课程。对于区、县等地的幼儿园教师培训,需要专家对学前教育理论进行讲解的需求性更大,特别是针对改变家长传统观念以及进行家访等幼师培训内容。与公办园相比,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技术是普惠性民办园更希望获得的。对此,政府应结合不同类型的幼儿园需求与不同标准等级的教师来明确幼师所应掌握的核心知识与技能。

    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出全面性的普惠性民办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引进一些收费合理、硬件设施齐全、教育质量高的幼儿园,淘汰那些为获取政府补助、目的在于盈利的低质量幼儿园;设立教师教育质量奖励机制,以增强教师对幼儿园的认同感,提升其综合素质水平。

    打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地方在发展普惠性民办园的工作中,应设立普惠性民办园专项地方资金,明确用以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与发展资金在学前教育经费之中占比的最低标准。各地教育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对当地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资金,明确政府财政对当地普惠性民办园具体补贴数额与其在各级财政投入资金中所占比例,每年将这些补贴资金按照所规定的时间与数额落实到位。

    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与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教师的职称评定与受聘机制,提升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使阻碍教师职称评定与合理晋升的一系列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不仅如此,在对教师的补贴方式上应多样化补贴,例如,政府可以设立专门针对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的专项补贴,以解决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社保、进修、培训等问题,也可以根据普惠性民办园等级评定结果以及其规模大小,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从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提升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待遇,如此不仅能给予各地政府一定的规范带头作用,还有利于稳定普惠性民办园师资队伍,提升普惠性民办园教师这一职业的吸引力。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办园基本持平。

    普惠性民办园并非单纯的保教费优惠就能高枕无忧,只有做到管理到位、教育质量高、师资队伍优良、办学经费充足等,才能“惠”及幼儿,“惠”及家庭和社会,才能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教育行政部门在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中不能缺位,要做好监督管理、保障工作,落实好《民促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普惠性民办园的政策措施,以更好地指导幼儿园贯彻和落实;要明确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部门,制定并明确对普惠性民办园的动态评估机制,将幼儿园建设、校园安全、配备的玩具等幼儿园硬件设施等制度化,唯有如此才能使普惠性民办园得到较快发展,获得更大范围的普及。

    (作者系广西师范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