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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提高非公办普惠园补助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11-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熊杰 通讯员 刘芳)近日,厦门市启动落实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每生每月最高补600元。

    厦门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民办园实行保教费分级最高限价。此次发放政策中,厦门在保持保教费限价收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将一级、二级、三级和合格级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从每生每月350元、250元、150元、100元,对应地提高至6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