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管齐下应对校外培训“花式涨价”
有媒体记者近日在广州、武汉等地调查发现,今年9月开学以来,校外培训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涨价,特别是一些大型知名培训机构,不仅规模在不断扩大,而且涨价“没商量”。在较大的升学压力下,不仅孩子们课外负担没有减轻,家长们的经济负担也在加重。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开始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在2018年年底前所有问题机构集中完成整改。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专项行动主要侧重于对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和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集中性整改。通过集中整治,整个校外培训行业得到了有效净化,校外培训机构扎堆的现象得到了根本缓解。
不过从调查看,资质、安全和行为等方面得到了优化,旧的问题得到了整改,但又出现了“花式涨价”等新问题——培训机构以物价上涨、师资成本上涨、研发费用上涨、流动资金减少等客观理由不断变相上涨价格。“花式涨价”以单方面决定的方式,形成了事实上的支配与强制。在涨价的方式上,无论是采取老生价、新生价、以老带新价等涨价策略,还是通过改变课程包装或者升级课程等涨价措施,在缺乏有效的权利博弈框架下,家长们几乎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能力,只能选择被动的接受与适应。
一直以来,非学历培训收费属于市场行为,其价格的制定也遵循着“市场自主定价”的原则。也就是说,一个培训机构收费价格的高低,由该机构根据成本核算和市场竞争等因素自行决定,而无须物价部门的审批。通常来说,但凡经营主体尽到了明码标价、充分告知的义务,那么其服务定价无论高低,都是合乎法律的。
但自主定价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性而为”,想怎么涨价就怎么涨价,还得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市场竞争机制对价格的抑制,政府反垄断措施对违规行为的打击,行业自律所形成的自控效应等,都足以确保整个行业的收费服务价格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若是基于行业整治而给花式涨价创造了条件,既损及了市场公平的公共秩序,又加重了家长们的经济负担,理应本着维护市场稳定的基本要求,在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中,对违规涨价等行为做到防微杜渐。
由于培训需求具有超强的刚性,加之有着极大的公共属性,将校外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收费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内,既是维护市场秩序和确保公平的需要,也是保障公共利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选择。以其他行业“天价乱象”为鉴,各方必须明确的基本共识是,少数不法机构浑水摸鱼、伺机涨价、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不是治理政策本身引发的连锁反应,而是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在对自主定价普遍缺乏约束的语境下,对少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涨价的行为,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才能避免让局面失控并提升治理成效。
对校外培训机构“花式涨价”的现象要从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入手,治标之策是强化监督与管控,对一些典型案例要依法给予惩处,比如对少数大型培训机构进行反垄断调查,对其价格上涨的合理性进行鉴别与界定;治本之策则是要进一步引入更多的良性竞争,激发竞争活力所带来的价格比较效应。同时,应当依照培训机构的行业特殊性,对培训机构的收费制定指导性和原则性意见,在涨价的程序上充分尊重民情民意。只有实现了程序上的公开透明,经营主体自主定价的权利才不会泛滥。(作者系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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