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家庭教育十大热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12-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2月2日,湖南省某镇一名12岁的男孩小吴,因不满母亲管束自己抽烟,持刀将母亲砍了20多刀,残忍杀害。事后,小吴将菜刀扔到鱼塘里,换下有血迹的衣服,淡定地和两岁的弟弟在一起,还假借母亲的名义向班主任请假。因小吴不满14岁,没有被拘留。

    一个12岁的儿童置亲情和伦理于不顾,残忍杀害亲生母亲,之后也没有任何难过或悔罪的表现,甚至还认为“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我就是恨她”。

    这一令人震惊的事件引发社会热议和反思,有人认为国家立法应当调整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有人指出他有反社会人格。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我们注意到“吴某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他母亲是这两年回老家生二儿子才开始带他”“这孩子习惯不好,喜欢偷别人钱物”“他经常找他妈妈要钱”“不高兴就打他妈妈”“他平时不怎么爱和别人交流,比较沉默”等细节。悲剧如何避免?就从父母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开始,从自己抚养孩子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