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校所属企业将集中监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12-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景应忠 记者 朱梦聪)贵州日前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高校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改革和集中监管。

    《方案》规定,贵州省公办普通高校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省属本科高校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被列入改革范围的企业所属的高校应先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将所属企业均转入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并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采取不同方式分类进行改革;不需要或不具备条件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改革。

    《方案》提出,高校所属企业无偿占用学校资产的应尽快清理、退回或经评估合理作价有偿使用,不宜纳入企业管理的各类资产一律回归高校统一管理。

    《方案》还要求,第一批试点学校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第二批试点学校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