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各级人民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理机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12-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从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四个层面提出30条措施,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减负要革“违法违规办学的命”

    “当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突出表现在课程学习负担重、心理负担重和校外学习负担重三个方面,而学校违法违规办学是导致这一现状的重要原因。”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说。

    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通知》提出学校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等12方面内容,从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明确了减负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校内减负的针对性。

    “‘减负三十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坚决控制考试次数’等,为革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命’,提供了制度保障。”张志勇说,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走“尊重规律、依靠科学”的办学之路。

    多年来,面对铺天盖地的课外机构和焦灼的社会舆论,作为小学校长,清华附小校长窦桂梅表示,“学校要有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识和行动,不要在教育教学行为上有太多随意性”。

    “国家基础课程内容,简单里有丰富,少就是多。”在她看来,学校应挖掘国家课程的价值,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并优质落实,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坚决控制考试次数等,在规范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此外,窦桂梅表示,还应加快提高教师待遇的步伐,把优秀人才引进到学校里来。“一句话,如何让学校里的教师们拥有专业尊严,安心从教,智慧育人,那么学生就会自觉地留在学校了。”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这些措施归根结底在于减轻学生负担,并在此基础上为学生提供有质量的教育。”窦桂梅说。

    重申严格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管理

    针对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通知》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等五方面内容。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基础上,再次强调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从事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重申严禁给学生“增负”的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校外培训环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是减负的重要一环。2018年成为校外培训教育的规范之年,自2月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拉开了减负攻坚的序幕。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为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明确了方向。

    “此次‘减负三十条’又再次重申严禁培训机构给学生‘增负’,彰显了国家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决心。”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博说。

    王文博表示,各类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培养孩子综合素质,杜绝简单的刷题培训,真正形成与校内教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局面。

    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一把手,上海昂立教育集团董事长林涛以“经历了更合规、更高标准的洗礼”来形容培训机构在这一年的发展:“即将过去的一年,对培训行业而言是难忘的一年,是转型发展的一年,也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

    林涛表示,在培训市场的规范发展上,政府及社会各个层面给予了很多关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政策日趋完善,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有效推进培训行业有序化发展,为家长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了透明化、权威化参考。既肯定了培训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也针对培训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的具体方向和措施。

    在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昊看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规范化管理,要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重大决策部署,遵循“依法规范、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职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培训乱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强化家校联动,加强政府监管

    窦桂梅曾读过一篇家长的感言让她印象深刻——“半年工资养不起一个暑期孩子,一个孩子一个假期就有11个课外班”。

    在窦桂梅看来,这种狂热的消费潮,消费的不仅仅是家庭财富,更是孩子的身体、心理。城市的孩子在启蒙学习上,几乎个个都“抢跑”,校外培训机构的夸大宣传又放大了家长的焦虑。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治理多年来几经波折,反反复复久治不愈,说明这个问题根深蒂固,也警示我们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合力出击才能攻克的难关,家庭责任位列其中。

    《通知》第三点要求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调家庭要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了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等四方面内容。强化了家长在教育孩子、减轻学生负担工作中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提出了政府要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活动竞赛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等九方面内容,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减负三十条’要‘革错误的教育政绩观的命’。”张志勇表示,“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等要求,直指各地错误的教育政绩观的要害,必须革除这种“错误的教育政绩观”,将教育的指挥棒更好地指向引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健康发展。

    有什么样的考试评价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教育。在张志勇看来,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与片面的教育评价观、考试观息息相关。“说到底,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就是要解决教育评价的价值标尺问题,用科学的教育评价指挥教育、规范教育、引领教育、评价教育。”

    评价体系是减负的“牛鼻子”。《通知》强调,“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强化高考育人导向,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创新试题形式”等,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引领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明了方向。

    “社会舆论宣传必须坚持正确的教育价值导向,为学校教育创造健康的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张志勇表示,“减负三十条”要求“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为净化舆论宣传环境、引导社会和每个家庭正确对待教育、正确对待升学,降低全社会的考试、升学焦虑,提供了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