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有偿补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1-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玉)为防止寒假可能出现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辽宁沈阳市教育局日前召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须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全额返还。

    沈阳市此次专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包括10个重点方面,如中小学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等。

    沈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的主体,校长是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违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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