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陪餐:好制度如何落实好?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2-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关键词:校长陪餐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好制度让饭菜更香

严奇

    近几年,对校园食品问题的讨论甚嚣尘上,有大量令人愤慨的案件被曝光。追根溯源,也在于相关负责人责任意识淡化,学生只看得到他们的头像和名字,却从没见真人来过。且问,如此做派,学生和家长们怎么看?

    责任得不到明确落实,板子打不到个人头上,问题自然得不到全面遏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就是希望校方领导多到厨房走一走,多与学生谈一谈,多拿碗筷尝一尝,也只有自己吃过、闻过、看过,才能发现具体问题,进而才能解决问题。而学校领导亲身带头,少数人才没有机会搞“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丑事。

    有一句俗语道“人多吃饭格外香”,饭桌上的交流比教室中的交流,更加的丰富、融洽、密切。落实好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让校领导一同吃饭,也是引导校领导观察学生行为习惯、精神状态、家庭状况的有效方法。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还需要引入更多的教育互动模式,让相关负责人懂得交流、善于交流、主动交流。

    我们得加大作风建设,防止相关负责人开小灶、坐单桌、搞加餐、吃独食,更不能让好的制度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变形。在保证个人时间不受影响的同时,让校长、副校长、相关的老师安安心心与学生们坐在一起、吃在一起。进一步来说,还要把管理的触角延伸至校外的培训机构,让每一个学生学习的地方,都能得到安全的餐食保障。

    其实,早在2017年北京市教委发布的《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中就提到“要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做到同标准就餐”。日前的通知,则是将焦点落实在“食品安全”上。下一步,也需要进一步扩充有关制度,让陪餐更多一点“食育”的味道。

    (原载红网,有删改)

名为陪餐就要真陪

王石川

    纵观全文,可发现意愿性字眼,从“确保”到“督促”,从“高度重视”到“落实”……莫不如是。再好的制度设计,唯有从纸面落到地面才能发挥效力,显示效果,达到目标。让规定释放应有的作用,也正是广大网友所期待的。一个细节是,针对陪餐制,有网友“泼冷水”:“会不会出现同餐不同菜、同座不同锅?”这是担心陪餐的负责人“吃小灶”。还有网友联系到矿长下井制,为有效遏制矿难,诸多煤矿推行矿长下井制,但一些地方浅尝辄止。这是担心善政雨过地皮湿、三分钟热度。

    无论建立负责人陪餐制还是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都深孚民意。赢得民众支持,这是制度师出有名的基础,但是,唯有获得不折不扣的施行,才能体现出生命力。如何施行?除了自我监督,也需上级督查,更需要家长监督。从常情看,家长最有监督热情,也最有监督动力,毕竟,自家孩子的饮食安全自己能不关心?为此,在全力推动机构内监督的同时,也要构建开放平台,欢迎家长监督。

    其实,北京市教委的通知并未回避这一点。通知要求,各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家校信息沟通工作,建立、畅通家长与学校的信息沟通渠道。具体体现在,“组织学生代表或者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注重听取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建议。”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不如强化突击性检查,让家长代表不定期进校园监督,赋予家长代表一定的“特权”,容许他们自主进食品后厨,认同他们随校方一起购买食品等合理诉求。

    监督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监督是万万不能的。此前,也有学校推行校长陪餐制,但是校长走过场,甚至与学生吃的不一样,这样的陪餐制有何裨益?名为陪餐,就要真陪,在食堂里陪着学生吃,并且与学生吃一模一样的餐饮。校长陪餐制在一些发达国家正在力行,效果可嘉。我们没有理由落后,更没有理由不做得更好。

    (原载“中青评论”微信公众号,有删改)

陪餐并非吃顿饭那么简单

谢仕亮

    “校长陪餐”制,是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的方式之一。校长在食堂陪餐,不仅能亲身体验饭菜质量,在现场了解学生们对饭菜质量的真实评价,还能切身感受学生就餐的困难,抓准学校食堂改进的方向和难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学校食堂条件,为学生创造更加良好的就餐环境。其实,推行“校长陪餐”制,并非北京的先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曾出台过相关规定,推行过类似的做法。“校长陪餐”并非吃顿饭那么简单,其背后的用意,显而易见——让校长“以身试餐”,倒逼学校高度重视食堂饭菜的质量与安全,保障学生吃上“安全餐”“营养餐”。

    尽管如此,也有不少人对推行这项制度的现实可行性存疑,担心其成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沦为制度白条。一者,大多数校长都公务繁忙,社交应酬多,有些校长还坚持在教育一线,就算中小学校长们在主观上都心甘情愿执行“陪餐制”,考虑到校长职责上的事务繁多,他们在客观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来不折不扣地落实“陪餐制”?能吃好这顿饭吗?二则,食堂会不会给校长“开小灶”,或者让校长吃“特供餐”呢?另外,“校长陪餐”制度设计的初衷,虽是为了增加一道监督防护,但归根结底,这还是一种学校的内部监督,是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这种监督实际上还是偏软,因为学校食堂为学校创收,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直接利益关系,难保不会对食堂饭菜的小问题睁只眼闭只眼。换句话说,仅保持在“不出事,不吃出问题”的低门槛监督,是吃不好这顿饭的。

    因此,学校食堂饭菜安全与质量不能完全寄托于“校长陪餐”,强化外部监管同样必不可少。比如探索实行让学生家长监管“校餐”制度,邀请学生家长或家委会成员代表进校陪餐,丰富监管形式。“家长陪餐”与“校长陪餐”双管齐下,让学生在食堂吃得更安全、健康。

    (原载《深圳特区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