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授之以法”成为另一种灌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1-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许多教师是用“教知识”的方式来“教方法”的,他们不分所教的内容是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还是策略性知识,一股脑儿地用“灌输的方式”来进行。

  曾经听一位小有名气的语文教师给学生上课。

  他首先呈现《乡下人家》中的第一个段落让学生来读,引导学生讨论文章的写作角度。学生说了许多,教师总结:藤——花——瓜——赞叹。教师又问,从写的角度悟出了什么,有什么感觉?学生回答“目标明确”。教师继续问学生“对于段落的层次有什么感觉”,学生这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了。教师总结说:“段落的展开十分注意结构与顺序,这就是段落的层次感。本节课的任务是,学习用总分结构的段落来描写事物与景物。”  

  接着,教师让学生读课文《卢沟桥的狮子》,观察第二段落的层次特点。学生回答为“总体概括,分述形状”。教师概括说:“概写一笔,细写几笔,注意顺序,讲究层次。”之后,教师又集中出示了《颐和园》、《黄山奇松》、《夹竹桃》等几篇课文的重点段落,要求学生探讨其中的层次特点。这些问题比较难,学生难以回答得面面俱到,最后,教师代为总结:“《颐和园》的特点是‘视点变化,渐写渐远’,《黄山奇松》是‘主次分明,详略得当’,《夹竹桃》是‘时令顺序,层层推进’。”教师请学生把这些方法背下来,当作以后写作文的“指南针”。课堂最后的几分钟,教师又让学生用新学到的方法进行了写作训练。

  首先,这位教师有着“统整教学”的意识,这种化零为整、一以贯之的“用教材”思想是值得欣赏和借鉴的。其次,这节课还体现了语文教学、作文教学的另一种路途,就是对以往过分沉溺于“内容思想情感”的一种反思,引导学生学习“结构形式”,回到“语言应用”的层面上。

  有人认为,这节课还有一个亮点,就是从“教知识”转向“教方法”。诚然,这个理念是正确的,但是仅从这节课来看,教师的做法有些不妥。

  乍看起来,教师“用心良苦”地引导学生领悟写法。但是,在这匆匆忙忙之间,学生所知所悟究竟有多少?显然,学生所得都是从教师那儿“抄”来的一些归纳齐整的方法。比如,所谓的“概写一笔,细写几笔”,对于学生的写作是否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学生又能理解多少呢?至于总分的结构方式,学生无时不刻都在分析与训练,这种训练能给学生增加些什么呢?这么多人为的外显式方法,让学生抄下来、背下来,能否让学生写作功力大增呢?

  著名文学家梁启超在《作文入门》中写道:教员不是拿所得的结果教人,最要紧的是拿怎样得着结果的方法教人。谈到教学方法,许多人都会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换句话说,教给学生知识,不如教给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但是,许多时候,教师是“教”给学生“学习方法”,而不是让他们自己来探索、发现、领悟、归纳。也就是说,许多教师是用“教知识”的方式来“教方法”的,他们不分所教的内容是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还是策略性知识,一股脑儿地用“灌输的方式”来进行。

  教育家陶行知归纳总结了古今中外3种类型的教师:第一种类型是“教书”,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学生会不会、有没有掌握、掌握了多少,心中无数,也不管不顾;第二种类型是“教学生”,把要教的知识一股脑儿地教给学生,只要学生能掌握这些知识就万事大吉、功德圆满了;第三种类型是“教学生学”,这一类型教师的作用及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让他们自奋其力、自用其智,进而增进他们的多方面素养。

  我们要警惕课堂教学中借“教方法”之名,行“灌输”之实的现象。在我看来,方法一定要通过生生之间的“智力搏斗”、师生之间的“思维交锋”,让学生达到“自悟自得”的境界。这样的方法,才是“活”法,否则,方法再多,也是没有任何生命力的。只有带着浓厚的个性体验,方法才能指导并影响学生的自我学习。

  (作者单位系福建省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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