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学前教育抱“团”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1-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日前,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以“优质、公益、共享、共进”为主题,出台《关于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立学前教育集团,推动城乡幼儿园抱团前行,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成立6大学前教育集团

  《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推进教育部“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试点工作。该区确立“以城区公办园为龙头、实施集团化管理、分片负责、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学前教育发展新思路,综合各龙头园办学规模和实力,结合全区各骨干园现状,把全区幼儿园划分为6个学前教育集团。

  这6个学前教育集团是以城区6所公办幼儿园作为“龙头园”,区域内相对集中的1所或多所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园及民办园作为“骨干园”或“加盟园”。集团内幼儿园实行“一体化”管理,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建立、园务管理同规范、教师培训同开展、保教质量同提升,以期达到“以强带弱、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乡镇公办幼儿园独立建制

  《意见》指出,实施集团化管理后,公办“骨干园”从原中心校管理体系中完全分离,独立建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隶属关系为区教育局管理事业单位;公办“骨干园”人员编制核定到幼儿园,财务独立核算。部分条件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区教育局批准,也可被确定为“骨干园”。

  实行集团理事会治理制度

  《意见》规定,在“龙头园”和“骨干园”各自独立法人资格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团理事会治理制度,由“龙头园”园长担任理事长,各“骨干园”园长担任理事,理事会全面负责本集团的管理工作。各集团同时成立监事会,由“龙头园”工会主席担任监事长,各“骨干园”工会主席担任监事,监事会负责各集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理事长和理事在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限,由各集团自行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公办“骨干园”园长由“龙头园”园长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提名推荐,由区教育局考核、任命。

  全区统筹经费 集团捆绑考评

  为保障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顺利推进,翠屏区成立以区委分管常委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改革的统筹协调,区财政为各学前教育集团提供工作经费保障。

  《意见》特别提出,为了避免集团化办园“同质化”,各集团要充分挖掘集团内各园的特色,力争实现“一集团一品牌,一集团多特色”。根据集团需要,采取轮岗支教、上挂下联、跟岗学习等形式实现龙头园与公办骨干园之间教师的双向交流,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有效提升。区教育局每学年对教育集团进行综合考核。

  (作者单位系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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