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③ 交流背后那些必须知道的事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1-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编者按:“交流是为了评职称”、“交流是政治任务”、“交流就是中国特色的折腾”。近期,本刊在持续关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在基层执行情况的过程中,听到有教师发出这样的言论。教师到底为什么交流?交流到底是为了什么?交流到底能给教师带来多大效益,能对学校产生怎样的深层次影响?为了帮助教师解开这些“心结”,本刊特别邀约曾参与此项政策前期调研、起草、修订工作的两位专家学者,从政策上“寻根”,跟大家说说——

  鱼霞(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李玲(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教育学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主任)

  这是一项利好政策

  中国教师报:交流轮岗对于校长和教师是否是一项利好政策?

  鱼霞:从正向价值来看,这是一项利好政策。校长教师参与流动,一方面可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谋求自身发展。如经济补助、优先评职评优评先等。当然,还有更深层次的价值,就是校长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李玲:在我看来,这一政策对于校长教师的专业成长要能发挥正能量的作用,取决于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和保障机制的到位。

  中国教师报:那需要哪些配套措施来保障?

  李玲:我在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和教育部发展报告中对教师流动问题在全国范围进行了专题调研。经研究发现,影响城乡教师交流的最主要的因素有5个:个人专业发展空间>教学条件与环境>家庭因素>职称>物质待遇。为此,我们认为必须基于对学校和教师的利益、需求、顾虑的深刻了解与分析,制定保障和激励措施,可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提供专业发展机会;二是待遇补偿;三是荣誉与职称奖励;四是绩效回报;五是住房、家庭与生活补偿等。

  中国教师报:一些参与交流的名师,其实更担心交流期间个人专业发展会停滞、倒退,荒废宝贵的职业光阴。

  鱼霞:我认为这种顾虑和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积极角度看,交流经历能够丰富校长的教育教学经历,对其专业成长反而有利。北京市东城区、四川省成都市和浙江省嘉善县、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校长教师流动的成功经验表明,优秀校长教师流向薄弱学校带队伍,薄弱学校校长教师流入优质校进行提升锻炼,这种“双向流动,各有提升”的工作思路是有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反而更有利于一个有专业厚度的未来教育家的成长。

  李玲:不同的学校都有自己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同风格与文化,校长交流轮岗恰恰适合校长在不同的学校类型中积累不同的管理经验,丰富其教育理念和思想内涵。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一批优质资源学校的名校长大都有农村学校、普通学校的工作经历,一些优质学校的年轻教师也非常愿意到农村、薄弱学校做校长,他们把优质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思想带到交流学校,同时还实现了个人的理想和价值,更加有利于他们成长为教育家。

  交流轮岗不是“中国特色”

  中国教师报:有些教师认为交流轮岗就是“中国特色的折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你们怎么看?

  鱼霞: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其实教师交流轮岗并不是中国特色,也不是中国首创。世界各国都存在过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当前教育发达国家通过政府的努力已经逐渐消除了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日、韩、美、法等国家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出了榜样,他们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二战”后初期的日本,为了使孩子接受质量较高的教育,日本政府通过立法,实行公立基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殊学校)的教师“定期流动制”。其主要目的,一是不断提高教师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以及多样的经验积累,二是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保持学校之间的水平均衡,三是打破封闭状态,保持各学校办学始终充满活力。

  韩国通过削峰填谷的方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法国通过计划性调配和流动评分表制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师资的均衡,美国通过扶助弱校的方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外的经验表明,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在师资均衡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

  李玲:是的,这些国家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交流的常态化。主要做法有:

  建立健全教师交流的政策法规。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通过健全政策法规的形式保障教师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教师交流政策的执行与评估。如美国2001年出台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提出,设立“全国教师流动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各州教师流动进行定期调查与评估,以促进全国境内优秀教师的有效流动。

  实施教师交流专项激励计划。如英国政府2009年提出“Golden Handcuff ”计划,为到薄弱地区任教3年的教师提供1万英镑奖金,并将其评为“优秀教师”或为其提供“高级技能教师”职称。

  “县管校聘”解决交流合法性问题

  中国教师报:当前各地正在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和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什么要实施“县管校聘”?

  鱼霞: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和人事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干部教师交流。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各省市在教职工编制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以岗位为主的管理等方面,存在事权、人权不统一现象。教师流动存在编制数额与交流的矛盾、流动教师应享岗位职级与实际岗位级别缺乏的矛盾。不破除这些体制性障碍,推动校长教师交流的工作会困难重重。

  李玲:要实现交流轮岗的常态化、固定化,必须要解决教师交流轮岗的合法性问题。我国教师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实际上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一方面,在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前提下,政府强制调配教师构成了“越位”行为,剥夺了学校作为教师聘任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直接下达行政命令要求教师参与流动,与《教师法》中教师聘任制的“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和双向选择的相关内容存在矛盾,是对教师正当权利的剥夺与合法权益的损害。因此,保留“教师聘任制”,由学校聘任转变为政府聘任,将教师身份从“学校雇员”转换为“公务雇员”,使双方兼具行政隶属和民事契约双重法律关系,是保证这项工作合法进行的前提。

  中国教师报:“县管校聘”实现了教师从“单位人”到“系统人”变革,是否能深层次解决师资均衡的问题?

  鱼霞:“县管校聘”破解了教师人事关系隶属方面带来的阻碍,这是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上的一次变革和突破。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现实下,推行较大范围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在较小区域内,如区(县)范围内推动干部教师流动,只要当地政府积极而为,是完全有可能的。

  李玲:教师从“单位人”到“系统人”的转变,使得教育行政部门有了直接管理教师的权限,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师的聘任、岗位、编制及工资等,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创造了条件。校长教师的定期交流能够优化配置师资,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中国教师报:教师的交流轮岗,是否在经济发达地区、交通便捷地区更容易实现?

  鱼霞:经济发达地区、交通便捷地区在客观上更容易实现轮岗交流,但综合性配套政策保障才能推动交流顺利的实施。干部教师流动涉及到干部管理、经费、编制、交通等问题,这需要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办公室、交通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实现协调运转。浙江省嘉善县推行干部教师流动,成效显著主要得益于这些部门的协调配合。

  李玲:地方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决定推进工作的质量。比如说重庆市的奉节县、云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是大山区,交通非常不便。但由于重庆市教委和当地区县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有效,所以这两个县的教师校长流动情况良好,十分有效地加强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校长教师的补充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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