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3-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今年全国两会,农村教育、农村教师成为众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成为大家共同的期待。

  我曾经长期工作在农村学校,经历了教师待遇低下的尴尬,也体验到农村教师待遇不断提高后工作状态的变化情况。的确,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缩小城乡之间和不同农村地区之间农村教师的工资差距势在必行。但如何让待遇的提高起到所期待的作用,是摆在教育管理者面前的重大命题。

  当下,农村教师不仅面临待遇偏低的现实,还存在不少地区教师仍然吃“大锅饭”的现象,几乎能够提高工资的唯一机会——职称晋升,却因名额有限,令许多教师望尘莫及。这些都严重地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去年,在参加某市政府关于如何使用绩效工资、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座谈时,我说,从每个人原有工资中拿出3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有两点不妥,一是钱数太少,缺乏足够的激励性和刺激性;二是从教师工资中拿出钱作为绩效考核,教师会不认可,拿得少的教师会抱怨拿得多的教师是赚了自己的钱,拿得多的教师会认为赚了同事的钱不好意思,这样就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矛盾。再就是如何发放这些钱?按照职称,会使不同职称的教师差距更大;按照工作量,因为农村学校师资紧缺,学校不得不按工作需要和实际能力设岗,有些工作量小的教师会提出异议。因此,这就需要学校综合考虑职称、工作量、岗位设定、教学质量、教研成果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办法,并且需要教师民主参与。同时,若学校之间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如教学质量、教研成果等认定标准学校之间有差异,相应的绩效工资也会有差异,这些都会让教师感觉不公平。

  平均提高工资待遇能短时间内激发教师工作激情,但由于教育工作的复杂性,时间久了终会因为不公平的议论磨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学校独自搞绩效评价也会引发许多矛盾,且农村学校的校长权力相对较小,因此把责任和任务简单地推给学校不可取。

  因此,我认为,最低要以县级教育管理部门为单位,力争抓住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这一契机,从中拿出一大部分资金作为绩效考核工资,首先打破吃“大锅饭”这一现象。其次,为了消除本地区各学校之间的不均衡,县级教育部门要有顶层设计,如全县统一教师岗位编制、统一工作量标准、统一教研成果认定办法等,为各学校考核提供统一标准和制度依据,并借此机会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的改革,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方案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务必打破职称职务级别,改为聘任制。

  各学校单位应该拥有绩效分配自主权,要依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严格执行申报认定流程,“教师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方案”需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2/3以上教职工审议通过后实施。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优绩优酬要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作者单位系北京市育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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