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权威性和专业性有机融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4-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英国教育督导机构是全国性、一体化的组织,主要划分为三级:中央——教育标准局、地方——地方视导处、学校——基层督学。教育标准局是一个非行政部门,独立于教育部,负责统管全国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其下设21个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评估标准,制定高效的评估政策和计划,监督督导工作的质量,制定督学撰写督导报告的规章,公布督导报告,加强教育标准局自身建设使其有效运行,等等。在英国,教育标准局对教育大臣及议会负责,而不是对政府行政机构负责,因此更为客观、公正。

  督导的具体执行和操作则由教育标准局委托的全国性和地区性督导机构负责。

  英国有一套专门针对教育督导人员的选聘、培训及日常管理的制度。英国督学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一线督学”,包括注册督学、督导小组成员和外行督学;第二类是“二线督学”,包括女王督学和补充督学。就如“一线督学”、“二线督学”的字面含义一样,一线督学负责实际下校进行督导,而二线督学则负责进行督导工作总体规划、评估工具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对督导工作的质量监督。  

  英国教师督导具有以下特色:

  从抽样督导到每校督导。《1992年(学校)教育法》中对教育督导制度进行了改革,从那时起,英国的教育督导制度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从抽样督导改为每校督导,督导学校覆盖率应达100%。  

  专业性和权威性融合。无论是哪个级别的英国督学,都是经过严格选拔录用和聘任的。英国对督学的素质要求非常高,不仅包括专业知识,还有专业外的知识、身体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及个性品质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督导工作人员的质量。英国依法对督导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并有一整套严格、公正的选拔程序作保证。招聘工作由督导中介机构完成,不过由女王督学做最后的审核。应聘者一旦被录用还需通过培训和见习期,从而保证了督学团队的建设。如此严格的准入和审核制度,决定了英国督学的专业性。

  同时,英国积极通过法律来加强督学的权威性。尤其是《1922年(学校)教育法》颁布以后,英国教育标准局从原教育部内独立出来,成为当今的一个非政府部门,形成了对全国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的强有力的监控体制。

  如此,“软实力”的专业性和“硬指标”的权威性结合在一起,使英国督导的影响不容小视。  

  注重第一手资料收集。英国督学十分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收集,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实地听课。在实际进行督导时,督学不需告知学校具体要去听哪位教师的课,而是随机听课,督学人员会将大部分督导时间花费在课堂观察和收集第一手资料上。

  除了课堂观察,与教师的谈话交流也是必要的。英国《学校教育督导框架》规定,督学在学校收集第一手资料时,大部分应该来自直接的接触和观察,学校督导期间督学80%的时间应用于听课,并要与教师、家长甚至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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