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局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5-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Q:学校该不该组织学生春游

  春天是学生感受大自然的好时机。但是,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迫于各种压力,不允许学生集体外出开展春游活动,有的地区教育管理部门甚至下发文件,三令五申不允许学校组织学生春游。作为教育局长,您是否赞同学校自主开展春游,有什么合理化建议?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实验小学 伊杰)

  A:各方支持为学生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安全工作不断被强化,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甚至明文规定不允许春游,学校只好望而兴叹。但是,因为安全而忽视学生的天性和成长的需要是因噎废食。其实,只要学校经过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做好应急预案,完全可以办一场说走就走的春游。

  安全第一原则。精心谋划,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功课,特别是对于小学生,前期一定要做好乘车安全、自救自护知识的普及工作,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学校要做好地点选定、车辆安排、救护应急、人身保险等环节的工作,做好详尽的应急预案。

  就近原则。春天属于每一寸土地,学校周边的自然环境一样能让学生感受春天的美好。距离纪念馆比较近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去纪念馆参观;在周末安排实践活动课,让学生与家长一起去春游。此外,学校也要提升春游的教育内涵,而不是简单地停留在带着学生去玩耍。

  创新组织形式。在春游的组织形式上,除了学校组织外,还可以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由家长委员会联系,组织学生春游;招募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组成志愿者,参与春游活动;承包给旅行社,车辆、场地、导游等工作的安排会更加合理。

  多部门联动。将春季某月定为“护花月”,政府相关部门选派志愿者参与活动。交警队选派志愿者,组织春游队伍的交通,实现“平安出行”;卫生系统选派医护志愿者,实现“健康出行”;保险公司参与,把学校集体活动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完善赔偿机制,等等。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校方责任最小的前提下实现春游的目的。

  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一定要开展,而且要争取各方支持,教育管理部门要为学生保驾护航,让学生快乐学习,幸福成长。

  (河南省范县教育局副局长 史大士)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