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递 教育部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该放的权坚决下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5-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斯闻) “政府管理教育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还不充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权责关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说。

  为此,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如何管、如何办、如何评提出了具体意见。

  围绕依法确定权力和依法行使权力,《意见》要求从七个方面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一是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大幅减少总量。二是推行清单管理方式,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及相关政府部门职能等事项,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清单之外的事项学校可自主施行。三是加快国家教育基本标准建设,出台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四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五是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六是加强和完善政府服务机制。七是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推进政校分开、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在解放一切对学校不该有的束缚同时,在学校内部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意见》对此提出:一是依法明确和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现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二是加强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同一学区内的中小学,可以制定联合章程。三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四是健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机制。五是完善校务公开制度。

  “必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把该放的权坚决下放,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任务,主动开拓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以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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