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举措精准发力做强乡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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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评聘是教师的生命线,历来最受教师关注。《计划》首次推出3项改革举措。一是健全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完善针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二是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三是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为破解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的难题,《计划》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多措并举推进流动的同时,特别提到防止“逆向流动”,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的相对稳定。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的素质能力刻不容缓。《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解决乡村教师总体培训偏少的问题;优化培训内容,除日常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培训外,特别注重加强师德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整“国培”方向,从2015年起,“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重点聚焦乡村,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与以往不同,为了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计划》特别提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由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由省、县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
一分计划,九分落实。为确保《计划》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计划》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与此同时,为加强经费保障,中央财政将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同时,《计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记者还了解到,国家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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