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绩观应走向科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6-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作为一方教育的管理者,我们在呼吁国家出台考核地方政府教育政绩办法的同时,应从自身做起,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今年年初发生的两件事,也许会记入史册:一是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放弃年度GDP增长指标;二是国家体育总局违反中央巡视组有关整改要求,擅自出台继续设立全运会金牌激励政策的指导意见,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批评。上海市的做法是区域管理者拥有科学政绩观的典范,而国家体育总局的行为则反映了转变政绩观之艰难。

  多年来,我们大声疾呼尽快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虽然在局部、在某些方面有所进步,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影响教育科学发展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办法,或者说,至今对一个地方教育的评价,没有权威而科学的评价标准。教育政绩观问题事关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问题,只有解决了教育政绩观问题,才能真正解决教育方针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教育政绩观问题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系统性

  我们一直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可是以追求升学率为标志的教育政绩观从根本上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虚化、弱化、边缘化了。

  只有解决了教育政绩观问题,才能实现依法治教。我们倡导依法治教,可教育系统还普遍存在教育违法现象,如不能保证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不能保障青少年的睡眠时间,等等。而人们对此大多采取视而不见的冷漠态度,说到底,是考试评价制度使然。

  只有解决了教育政绩观问题,才能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教育是一门科学,有其自身发展规律,但教育系统向教育科学要质量的意识不强,向时间要质量的意识却甚嚣尘上,这都是由应试本位的教育政绩观造成的。

  只有解决了教育政绩观问题,才能处理好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发展的一次重要选择,这一战略的实施,在解决适龄儿童拥有公平的入学机会、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入学机会的公平只是教育的起点公平,教育公平更为重要的内容是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只有解决了教育政绩观问题,才能保障人们接受教育的根本利益。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上不是最终目标,上有用的学、有价值的学、能够就业谋生的学,甚至能够获得终生幸福的学,这才是接受教育的根本目的。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说到底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们的教育权益。

  解决教育政绩观问题的条件日益成熟

  任何事物的发展与演变都有其自身逻辑,会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认为,整体推进我国教育政绩观转型的历史条件已经具备。

  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率大幅度提高。由于底子薄、财力弱,我国教育曾长期处于少数人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阶段,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先后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了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也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机会的普及与多样,为人们的教育选择提供了条件与机会。

  社会用人观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教育本就承担着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选拔与鉴别功能,学历高低自然成为人们就业的标尺。但随着各级各类教育的普及,学历即能力的时代已经过去,在具备学历的人中选拔有能力的人,成为社会用人观的一种主流。

  不同学历之间教育投入的回报率正在扁平化。在当下的就业市场,中专生、专科生与本科生的初始工资水平在许多领域已经被拉平。有人认为新的读书无用论已经出现,其实从根本上说,不是读书无用,而是人们接受的教育本身是否有用。这种教育投入回报率的扁平化,带来的一个积极效应就是人们对学历教育的盲目追求率在降低,而对有用的教育理性选择意识在增强。

  教育不能再做群众的“尾巴”

  谈到教育政绩观的转型,不少主政一方的书记、市长仍然在拿家长的需求说事——群众需要升学率,需要“北清率”……这只是打着家长的旗号为自己错误的、片面的教育政绩观“张目”。试问,哪里的父母只要升学率,不要孩子德行的完善?哪里的父母只要重点升学率,不要孩子的身心健康?哪里的父母只要“北清率”,不要孩子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哪里的父母只求孩子考上重点大学,不想培育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但他们也希望孩子学习得更全面,成长得更快乐,发展得更健康;希望孩子不仅能学习有用的知识,更能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如今,教育系统到了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中心的教育政绩观取代以升学率为中心的教育政绩观的时候,作为一方教育的管理者,我们在呼吁国家出台考核地方政府教育政绩办法的同时,应从自身做起,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作者系国家督学、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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