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7-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各地政府要将“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防止以办普惠性民办园为名,将保教费压得过低,政府补助过少,致使普惠性民办园无力改善办园条件、无法提供优质保教服务,使在园幼儿受到伤害。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其中,两类园在“主体”中的占比,未设底线,即没有要求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在“主体”中必须达到的最低比例数,实际上等于放宽了公办园发展的时限;也未封顶,即没有规定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在“主体”中不得超过的最高比例数,实际上等于扩大了民办园发展的空间。

  那么,如何实现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呢?

  第一,珍惜“存量”。到2013年底,全国有19.86万所幼儿园、3894.69万名在园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50%,称为“存量”或“蛋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要珍惜“存量”,就要依法完善环境设施、规范管理、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突显特色、提供优质服务,办好每一所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引导每一名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第二,扩大“增量”。到2013年底,全国尚有32.5%的适龄幼儿未入园。从目前和长远看,本着就近入园、方便群众的原则,全国需要再新建10万所左右的幼儿园,才能实现全体3岁至6岁适龄幼儿“有园上”、逐步“上好园”的目标。

  第三,在“增量”中提高入园率。到2016年底,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75%左右,等于在2013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7.50%的基础上,新增加7.5个百分点。只有三年累计新增加140.64万名幼儿入园,即每年平均新增加46.88万名适龄幼儿入园,到2016年才能实现75%左右毛入园率的目标。

  第四,在珍惜“存量”、扩大“增量”的同时,同步提高质量。2014年至2016年,按每年平均新增加2.5个百分点计算,在全国普及3岁至6岁适龄幼儿学前教育,要到2027年才能实现。每一名幼儿每时每刻都在成长,他们的发育状况决定着民族的未来。各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由“责任主体”转到“主体责任”上来,认真落实“机会与质量”同等重要的要求,使每一名幼儿都能享有快乐美好的童年。

  第五,民办园既要办好普惠园,又要办好特需园。所谓“普惠性民办园”,是指具有合法的办园资质,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受政府委托或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

  民办园是面向社会提供选择多样化学前教育服务的供方,政府是愿意替家长承担一部分培养成本的买方。供方与买方经过协商,作为供方的民办园,同意降低向家长收取的全额保教费,不足部分由政府(买方)采取多种方式给予足额补助,将民办园办成普惠园,三方(民办园、家长、政府)只是一种提供服务与购买服务而形成的契约关系。因此,这样的普惠园依然属于原法人拥有,依然属于民办性质,依然保有独立自主办园的权益。

  如果政府将选择办普惠园的民办园视为被收编、改编,捆住了他们的手脚,迫使其与公办园“同质化”,普惠性民办园就会感到失去了自我,或迟或早会放弃选择普惠之路。

  各地政府要将“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防止以办普惠性民办园为名,将保教费压得过低,政府补助过少,致使普惠性民办园无力改善办园条件、无钱聘请优秀教师、无法提供优质保教服务,造成低水平运转,逐渐丧失活力,使在园幼儿受到伤害。

  公办园与民办园,因为办园主体不同、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其性质和职能各不相同。因此,评价公办园的“公益性”与评价民办园的“普惠性”,各地政府应该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引导“公益与普惠”在各自的领域,开创新局面、提高新水平,各发其力、互促共荣。

  (作者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专委会名誉会长,历任内蒙古教育厅厅长、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司长、国家副总督学、教育部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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