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7-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十二五”以来,南京市以建设“中国幼教名城”为战略目标,以加快提高学前教育普及度、普惠度和优质度为导向,以科学规划和扎实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项工程”为抓手,积极强化政府主导,大幅增加财政投入,着力扩大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提升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策略一: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机会。南京市通过以下措施,将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列为学前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

  一是强化区级政府责任。2014年4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与职业教育整合推进会议,市长缪瑞林代表市委、市政府与各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实施“增量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各区到2015年底前实现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布局合理”,即“每1万至1.5万人口至少配置1所幼儿园,幼儿园班额全面达到省定标准,幼儿园学位增长能够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98%”。

  二是明确具体要求。南京市委、市政府强调,各区按照“资源总量充足、空间布局合理、建设质量优良、公办民办协调”的总要求,坚持“扩大增量为主、盘活存量为辅”的总原则,必须坚持科学规划、足额保障资金、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强化市级财政支持。为支持各区目标任务完成,南京市级财政安排4个多亿的预算内经费,设立幼儿园“增量工程”专项奖补资金,按照每班20万元至40万元标准,分别对新改扩建达到省优质园建设标准的幼儿园给予经费补助。

  策略二:实施“幼儿园创优工程”,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建设“中国幼教名城”,关键靠质量。在增加幼儿园数量扩大规模的同时,南京市启动实施“幼儿园创优工程”,聚焦于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缩小城乡、区域和园际间差异,力推学前教育发展从“全面普及”走向“全面优质”。

  一是着力提升区域整体水平。2015年底前,各区要成功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对已被市级预评认定基本达到创建标准的区,市级财政按照每个区6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是着力扩大优质资源规模。全市要求,到2015年底各区省优质园占本区成型园比例不低于70%,省市优质园占比不低于90%。

  三是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新建民办惠民园与公办园享受同等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对达到省市优质园的部门办园与集体办园,按照每生每年300元标准同等发放办园经费补助。

  四是着力提升发展“洼地”。通过重点实施“农村办园点标准化建设”,各相关区两年内应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五是加强“无证园综合治理”。市级财政对2014年完成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并通过市教育局验收的区,给予150万元奖补;2015年完成的给予100万元奖补。

  策略三:实施“民办惠民幼儿园促进工程”,改善教育民生。加快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普惠水平,是降低老百姓入园成本的直接手段,也是缓解当前“择园热”的重要路径。为提高学前教育的普惠度,南京市重点从两个方面着力:

  一是建立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制度。南京市从2011年起,在全国率先试行“幼儿助学券”,从2014年起又正式调整为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制度。全市凡符合免费条件的大班幼儿,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全年按10个月减免。保育教育费收费低于免费标准的全额减免,差额资金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严格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全市在园大班幼儿(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能享受到减免政策。

  二是在加快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推进民办惠民幼儿园试点。南京市委、市政府对加快发展民办惠民幼儿园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全市综合改革项目和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项目。各区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都明确了2014年和2015年两个年度本区在公办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指标。2014年和2015年市级财政将以每区每年150万元为基数,按各区每年在公办和民办惠民幼儿园的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并对各区民办惠民幼儿园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300元给予办园经费补助。

  (作者单位系江苏省南京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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