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双师型”教师队伍 培养优秀法治人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12-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吉首大学承担着培养适应地方实际需求的人才的重任,肩负着培养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吉首大学致力于培养法学知识扎实、法学实践素质突出、掌握一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强化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高水平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法治人才,需要建设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学“双师型”教师队伍。

    精准定位“双师型”教师的角色

    法学“双师型”教师应既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较高的专业实践技能;既能胜任法学理论的教学,又能胜任法律实务的指导,是集法学教育思想、法律人职业道德、法务专业素质与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于一体的专业教师队伍。因此,吉首大学法学“双师型”教师的标准确定如下:一是应当具有“双经历”,即同时具备高校法科研究生教学经历和3年以上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经历;二是应当具有“双能力”,即具备丰富的法学理论教学经验和能胜任法律硕士培养的法学理论研究能力与水平,同时还应具有法律实践教学能力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三是应当具备“双标准”,既要符合高层次法科专业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也要紧密对接法律职业人的行业标准与需求;四是应当践行“双过硬”,教师要有高尚师德,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同时还应强化课程思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学教育教学,实现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目标。

    激发“双师型”教师的内生动力

    吉首大学鼓励法学“双师型”教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政府部门决策咨询、普法宣传和学术组织等活动,不仅可以体现教师的法学知识价值,而且可以积累法学教师的法律实务经验、提升实务能力,从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学教师队伍。学校鼓励法学教师作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和法律监督工作,运用法学理论方面的知识储备,对案件的审理提出观点,帮助解决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学校还积极与当地公检法司部门深度合作,建立了“校院合作”“校检合作”“校所合作”机制。选派法学教师到法律事务部门挂职锻炼,深入参与法律实践,通过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参与庭审、评议案件等,全面提升法律实践指导能力和水平。法学专任教师中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普法团专家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湖南省吉首市政府部门咨询专家、湖南省金融学会金融纠纷调解员、湖南擎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专家以及湖南广湘律师事务所、湖南董艺律师事务所、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专家等。

    健全“双师型”教师考评与奖励的保障机制

    公平、合理、科学、完善的教师考评机制能够有效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吉首大学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健全了能反映“双师型”教师能力与水平的客观而全面的机制和体系。考评体系规范而系统,每一项实践工作都和实训环节协调,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法学实践的程度、指导学科竞赛的水平、融入实践教学基地的程度等,通过全面考察教师的各项实务素质,客观地反映出“双师型”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拓宽“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交流渠道

    吉首大学2006年获得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在培养法律硕士的过程中,始终将研究生的创新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推进。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形成了产教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获得了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学校积极开展与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畅通双向的交流渠道,推进法律硕士“双师型”教师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组建教育教学团队,共同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确定人才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与实践体系,共建法律硕士实践基地,使教师的实践能力真正得到提升。

    吉首大学与十几个省级、校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共同设计了法律硕士的7项职业能力,还与3个法律硕士培养创新基地定期开展高校教师与实务专家的经验交流会。通过会议交流,使教师在较短时间内快速掌握法律实践运行的规律,通过互相学习和探讨,提升了“双师型”教师的实践业务能力。吉首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教师和研究生与湖南省四维律师事务所、湘西州公检法机构定期开展案例疑难问题学术沙龙。不同部门的法律实务专家讨论处理法律问题时的不同切入点和专业思维方式,使学生和校外导师有了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这种常态化的法律事务对话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吉首大学长期开展高校与实务部门互聘制,聘请兼职教师开展讲座、报告、辅导及其他实践教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聘任25名校外兼职教师。近3年来,兼职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共开展审判实务、检察实务、民族法治实务、旅游法实务、法律谈判等专题讲座和报告20人次。辅导法律辩论、专业调查、法律文书写作、庭审观摩、案例分析等相关教学活动28人次。共计21名兼职教师参与了讲座、报告、辅导及其他教学活动。为了充分体现课程教学的实践性,学校要求任课教师与实务导师积极编写案例、建立案例库,运用相关案例开展教学。法律(法学)课程共12门,其中案例教学课程7门,占比58%;法律(非法学)课程共22门,其中案例教学课程10门,占比45%。

    吉首大学依托区域内各级相关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法律硕士专业学生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研究生在实习的同时,不仅能积极地与校内导师保持交流,而且便于接受校外导师的指导。实习期间,校内导师会不定期到实习单位走访,全面地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和实习单位及校外的导师交流沟通。由此高校教师、实务导师、研究生三者之间形成了互动的良性循环,使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更趋向于法律实务,“双导师”模式有效运行,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法治需求的高层次法律实务型人才。

    (吴文平 李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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