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12-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实验幼儿园的小朋友包饺子。司伟 摄

    ■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学前教育经过10年的快速发展,虽然实现了普及普惠目标,但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薄弱的环节,还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学保教水平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日前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学前计划》),提出到2025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健全。

    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0%以上

    《学前计划》提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是《学前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针对普惠性资源存在的区域性、结构性矛盾,《学前计划》要求各地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一是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学前计划》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适应“三孩”政策实施需要,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配建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

    二是推动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为集中解决农村地区、城市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入园需求,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高校、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逐步消除大班额,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

    三是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巩固治理成果,保障城镇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的主渠道,为满足幼儿就近就便入园提供基本保证。

    为加大对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治理力度,《学前计划》要求,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

    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针对当前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学前计划》对完善普惠保障机制作出了部署安排。

    《学前计划》提出,要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收费监管。一是合理确定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改变长期以来公办园收费过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规范的局面。二是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的监管,各省(区、市)尽快制定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非营利性民办园不规范收费乱象,防止以非营利性之名行营利之实,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针对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瓶颈问题,从配备上,《学前计划》要求各地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从待遇上,《学前计划》要求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

    从保障上,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金缴费渠道不畅问题,《学前计划》明确农村集体办园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小学附属幼儿园可委托小学代缴。针对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求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督促各类幼儿园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加快实现幼小科学有效衔接

    《学前计划》将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作为“十四五”期间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学前计划》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二是全面构建幼小科学衔接机制,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三是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评估导向,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四是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队伍,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

    《学前计划》要求,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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