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重塑 ?二○二一中国教育观察(三)
“双减”落地
撬动基础教育整体变革
关键事件
2021年,基础教育领域改革政策密集出台。1月至4月,教育部先后印发五个专门通知,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作出规定,简称“五项管理”;7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出台,引发基础教育的整体变革;此后,围绕“双减”的落实,教育部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并联合多部门出台治理校外培训的多项举措。
几十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已颁布多道“减负令”,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教育体系内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再加上教育体系外的校外培训机构受功利驱使和资本裹挟,侵蚀了义务教育的公益属性,加剧了家长教育焦虑,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双减”政策的出台是党和政府回应社会关切,破解基础教育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
目前,“双减”政策已经落地近半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校内减负成效初显,校外培训机构压减超八成。可以说,“双减”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长远看,“双减”的持续推进还需要解决好一些突出的挑战。一是学校资源配置存在短板,部分学校课后服务师资和硬件设施配置不足。二是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工作时间普遍较长,部分地区教师课后服务报酬未能得到保障。三是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过程中存在失范行为。四是家长焦虑尚未完全纾解。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和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调查显示,73.2%的受访家长表示仍为自己的能力很难辅导好孩子而焦虑。
为应对“双减”政策落地过程中的挑战,各方应达成政策共识,共同助力“双减”政策实施的长期性和有效性。第一,均衡配置学校课后服务资源,促进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第二,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聚焦教育教学提质增效。政府财政部门应保证教师课后服务课酬,教育部门应给教师“减负”,让教师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作业管理、教学技能改进和教学水平提升上。第三,持续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转型,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第四,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帮助家长承担好自身角色,摒弃过度焦虑心态,注重孩子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
我们必须认识到,“双减”政策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双减”政策绝不是一个孤立的政策,它是我国教育发展改革棋局上的重要一步。从这一步着手,要撬动的是基础教育的整体变革,重构以育人为中心的教育生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也意味着,“双减”政策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双减”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学生健康和全面发展。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需秉持“以学生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守教育公益属性是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价值追求。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教育公益性价值追求,坚守“不能让教育这一良心行业变成逐利产业”的底线。
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是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的关键是扭转“唯分数”的教育观念,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育人功能。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推进全域优质教育发展战略,办好家门口的每所学校,让优质教育资源分配更加均衡。
引导家校社协同育人是基础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在厘清家校社各方主体的责任和边界基础上,应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引导家长和校外教育机构积极发挥对学校教育的补充和支持作用,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协同育人。
师资为本
加快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宋萑
关键事件
2021年1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聚焦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方面,提出高校教师发展支持系列举措;8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优师计划”,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11月,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明确教师权利义务、待遇保障,提高教师准入门槛、突出师德师风评价标准。此外,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常州等地先后探索新的大面积教师轮岗交流政策。
回顾2021年教师队伍建设最大的亮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与现行教师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在教师权利与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核、培养和培训、保障和待遇等方面均有调整,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对应时代而生的新问题进行回应,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立法表达。
《征求意见稿》首先就教师法律地位进行清晰界定,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身份,凸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这不仅强化了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对教师工作提出更高、更严格要求,亦有助于普遍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保障教师的待遇与权利,强调教师权利与义务的整体平衡。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强调教师队伍质量提升,其中包括提升教师资格的学历水平要求,并关注教师在职发展的重要价值。事实上,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通过推进教师学历提升来支撑起整个基础教育的恢复重建和发展。而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教师队伍学历进一步提升自然要摆上日程。
高质量教师队伍既需要职后持续发展和学历提升,更需要在培养的供给侧方面进行结构性改革。因此,《征求意见稿》中基于构建灵活开放的现代化教师教育体系思路,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国家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教师培养体系”和“国家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体系框架,教师教育体系的开放化格局被写入法律。这意味着一方面要强化师范院校的主体地位,引导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培养优秀教师作为核心任务来抓;另一方面要引领综合性大学依托其学科齐全、办学水平高等综合优势,提升教师培养层次、拓宽多元培养模式,共同指向培养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
除了《征求意见稿》,2021年国家在教师队伍建设上还有侧重地解决优质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毕竟,目前我国优质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及城乡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已明确指出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在此背景下,各地实施更大力度、更大面积的教师轮岗交流政策与教育部开展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简称“优师计划”),具有一致的内在价值取向,即追求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现代化教育,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教师轮岗交流政策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均衡学校的教师资源,辐射乡村学校与弱势学校,实现义务教育相对公平;“优师计划”则从源头上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通过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优秀教师,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注入源头活水,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前者是从在职教师的流动分配入手,后者则是着力于优质师资的定向输送。
展望未来,随着教师队伍整体学历结构进一步改善、开放灵活的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逐步健全、兼具公平与质量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臻于完善,实现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目标指日可待,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必能实现。
生态重塑
多措并举还教育生态清风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
关键事件
2021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重塑教育生态,涉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幼小衔接、学区房治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艺考体考改革和县中振兴等多个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为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下必要的生态基础。
建立良性教育生态是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创设必要的环境,也是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前提。良性教育生态通常表现出人本性、有序性、多样性、均衡性、开放性、可持续性。
教育生态中长时间存在的“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价值取向,以及学校招生失序、发展不均衡、评价标准与形式单一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解决这些问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多项文件先后发布。这些政策从不同角度对改善教育生态发挥出显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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