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的品质之道
我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明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与义务教育紧密相关的教育活动,指出中小学要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加强课后服务提出保证服务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等明确要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伴随社会变迁和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完备与否逐渐成为关涉千万家庭的民生问题,从市场运作的私人领域进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成为国家层面教育公平与机会保障的重要内容。
交上一份总体满意的答卷
2021年12月2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全国中小学课后服务基本实现“5+2”模式全覆盖。九成以上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书面作业,学校还在答疑辅导之外普遍开展科普、体艺、阅读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提高到91.9%;85.4%的家长对学校课后服务表示满意。
“双减”政策落地初步交出一份总体满意的答卷,然而课后服务在政策期许与实践困惑之间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在一些地方,“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变成“被自愿”,学生及家长要提交充分理由、履行请假程序才能免于“自愿”;有的学校不止于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还组织“随堂小测”或将课后服务变成校内补习课;家长不满足于学校提供的基础托管与兴趣拓展服务,期待更丰富多样、更优质的校外素质培训产品进入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教师工作量大幅增加,每天10多个小时持续在岗工作,面临体能、精力、心理、家庭等诸多挑战……如果课后服务还存在家长不放心、孩子不快乐、教师不积极的问题,就无法真正达到减负的效果。有鉴于此,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的同时还须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减轻教师压力,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价值的实现。
“开齐、开足”更要“开好”
当课后服务满足了“开齐、开足”的要求,如何“开好”课后服务必然成为家长的期待和学校的追求。当下如何提升校内课后服务的品质,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课后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政策,政府财政是其经费保障的主要来源。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相应补助是国家的明确要求,让教师得到相应的报酬、增强劳动获得感,更能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8条“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要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各地应尽快综合考虑实际成本、财政补助、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学校课后服务虽然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但其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而是对学校义务教育的拓展与补充。学校课后服务这一特性决定了各级政府应主动担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课后服务稳定的经费来源,并兼顾不同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对随迁子女学校、薄弱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在政府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可在公益性原则基础上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其次,学校课后服务内容设置应从素质教育出发,“五育”并举与学生的全面发展应成为课后服务的出发点和价值追求。2021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双减”关于课后服务的要求与之配套。学校在指导学生完成书面作业的保底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品质,可对照“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分析校情,明确育人目标,检视自身短板,整合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校内资源,基于学生需求合理发挥课后服务的育人功能,使课后服务成为“五育”的有效补充。
目前已有学者提出课后服务“课程化”的建议,即学校根据育人目标对学校课程与活动“按照特定的逻辑线索进行优化并使其相互联结形成有机的课程体系”,也有部分地区、学校提出课后服务“课程化”的构想,尝试克服课后服务品质提升的瓶颈,探索课后服务品质提升的路径方法。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建议不能违背“双减”政策提出的严格执行“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的要求,否则课后服务有可能走偏方向甚至异化。
最后,伴随课后服务人数逐年增加和课后服务质量的供需矛盾,仅依靠学校资源难以满足客观需求。学校承担课后服务的主要责任毋庸置疑,但在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才是推进课后服务品质提升的长久之道。一是以公益普惠为原则,采取“政府买单, 招标引入培训机构”和“引入培训机构,家长和机构签订协议进校服务”等方式,逐步允许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内提供课后服务。二是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鼓励有专长、责任心强的社会志愿力量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积极吸引在校大学生志愿者、家长、相关特长人士进入学校从事课后服务工作。三是培育壮大公益性社会组织机构,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与社会慈善组织捐助相结合的方式,依托这类公益性有资质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到校内课后服务中,推出免费或者低收费的优质服务产品。
当我们的学校课后服务能够充分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真正减轻学生课外学业负担、缩小学生课后成长差距、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也就实现了国家依托课后服务政策实现教育公平的应然价值。
(作者系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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