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分类并非治本之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6-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建议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游戏企业必须执行,并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根据目前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等),可划分为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

    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确可以区分出哪些游戏适合青少年玩家,哪些游戏适合成年人玩家。但是,分级之后怎么办?如果网络游戏分级后,游戏运营商为了经济利益继续面向青少年发行一些限制类、禁止类游戏,分不分级还有什么区别?

    图书、影视分级是国外为限制未成年人接触不良文化而采取的通常做法。但事实证明,标有“青少年不宜”或“少儿不宜”的图书或影视作品,不但不能限制青少年的行为,反而对其产生了更大的诱惑力。网络游戏分级恐怕也是如此。解决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问题,还得从源头入手。

    喜欢玩游戏是人的天性,关键在于引导青少年玩什么样的游戏。对于思想内容健康、能够开发青少年智力的游戏,在课余时间玩一玩,适当放松一下,并非不可。对于包含色情暴力、价值观扭曲的游戏,不仅毒害未成年人,既使成年人沉溺其中,也是百害而无一利。这样的游戏应从源头上禁止出版发行。

    具体而言,可以将网络游戏分为“有害”和“无害”两大类。有关部门要严把游戏的出版、发行关,严格审查游戏的思想内容,对于“有害”游戏,严禁游戏运营商投放市场。

    当然,对于“无害”游戏,也不能听之任之,也要防止未成年人沉迷其中。对此,学校和家长都要加强引导和监管,严格控制孩子玩游戏的时间,防止孩子沉迷其中。游戏运营商还应着力于绿色网络游戏软件的研究和开发,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控制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时长。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宁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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