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观察·李镇西劳动要成为巨大的教育力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6-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学校义务”也是劳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因为学生在学校的有关劳动都是学生“情愿”“应该”甚至“必须”付出的行为,是每一个学生必须承担的“义务”。

    学生在学校的劳动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人人有责、轮流承担的劳动。比如轮流值日、教室卫生清洁,或者在学校劳动周里轮流完成学校有关的服务性劳动。这类“人人有份、轮流承担的劳动”,成为学校或班级的制度或纪律,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第二类是自觉自愿的劳动。这类不在规则之内,但源于良心,出自责任,是学生主动争取的公益行为,也往往是一些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服务。比如开学第一天争取去图书室把教材搬运到教室,突发紧急情况下自觉清扫某些公共区域或收拾破碎物品等。

    这些劳动虽然是自发自愿的,但依然是一种义务,因为每一个人随时都享受了别人的服务,都是“欠债人”,应该以某种服务予以“偿还”。如爱因斯坦所说:“我每天上百次地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份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的东西。”

    学校一般比较重视第一类制度化的劳动,但常常局限于班级,我希望学校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洁也由学生完成,而不是聘用保洁人员完成。因为,让学生参与打扫并维持校园卫生也是极有意义的劳动实践。同时,我更希望学校能够重视第二类自愿性的劳动。因为目前第二类劳动的意义似乎还没有被更多的教育者意识到。

    记得当年每次新生报名结束后,我都会用一句话作为给新同学的“见面礼”:“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为了让他们真正理解这句话并变成他们的行动,当学校通知各班领新教材时,我总是让学生自愿报名去做——当自愿去领教材的学生汗流满面地抱着各科教材回到教室时,我说:“同学们,我们是不是因为有了他们而感到幸福呢?”这时自发的掌声响起,一种自然而然的感染成就了最好的教育

    当天下午放学时需要安排学生打扫教室卫生,我同样征求意见,很多学生都举手愿意参加。于是,我和几位最先举手的学生一起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晚上写下的第一篇日记中,就有不少学生感叹:“我为我的新班有这么多热爱集体的同学而自豪”“我庆幸我被分到一个充满温暖的集体”!

    自愿性的劳动,最能培养和检验学生发自内心为他人服务的劳动观念。所以,我主张教师要善于在班集体中创设一种“自觉自愿劳动”的机会和氛围。在班级内有意识地设置一部分属于大家的共同财物,交给学生自己管理与使用,这是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情操和劳动观念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就班级的日常教育而言,班级长期拥有这些集体财物,无疑为班主任提供了大量“随机教育”的可能:爱惜小书柜里的图书;积极给班级暖水壶打水;关心窗台上花盆里的花是不是该浇水了……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无一不反映出学生集体主义情操的高下和为他人服务意识的强弱。在管理、使用的过程中不但强化了学生“我是班级的主人”这一意识,也培养了他们主动劳动的品质。

    曾经,我带的班级学生自愿捐款买了一个开水保温桶。初二时我将往保温桶里灌开水的事完全交由学生自愿去做,每天总有一些学生早早来到学校,到开水房打水灌满保温桶。于是我常常借保温桶里的水教育大家:“我们因有了默默无闻为集体服务的同学而感到幸福。”这样的“保温桶效应”也不时感染着班里的每一位学生。

    当然,每个集体免不了有学生“不劳而获”“坐享其成”,我仍然不动声色地发挥“保温桶效应”——在一次班会课上,我对“喝过保温桶里的水”和“曾经为保温桶灌过水”的人进行调查,少数学生因为“从来没有为保温桶灌过水,却又享受着别人提供的服务”而低下了头。

    “请同学们记住卢梭的一句话——‘任何一个不做事的公民都是贼’”。我没有更多的批评,但引用卢梭的名言同样让学生受到了教育。以后,为班级提水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想各种办法改进饮水问题……

    这种“学校义务”的劳动其实还有很多,比如有的学校开辟校园菜地,还有一些社团的手工制作和实验都是很有价值的劳动。

    关于劳动,苏霍姆林斯基有段话至今仍有生命力:“劳动要成为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就是必须成为我们的学生精神生活的需要:能给他们带来团结友爱的快乐,能促进钻研精神和求知欲的发展,能在克服困难之后产生激动人心的快乐,能在周围世界里不断发现新的美好事物,能唤起初步的公民义务感——人类生活必不可缺的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的感情。”

    (作者系新教育研究院院长、语文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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