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梅代表:盼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早日实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3-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今年是全国人大代表崔建梅本届任期最后一年,有件心事她一直放不下:呼吁了多年提升教龄津贴标准,虽然有一些进展,但还未落实,今年要不要提第四次?

    2月8日,春节刚过,《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发布,崔建梅便在手机上仔细浏览。当看到“加强工资待遇保障,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这一条时,她兴奋地转发朋友圈并评论:“终于看到了,希望能够实现。”

    如果了解崔建梅为此付出的努力,就不难理解她的兴奋。

    崔建梅是安徽省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校长。既是人大代表,又是基层教育工作者的她,了解到教师们对提高教龄津贴呼声很高。

    教师教龄津贴是上世纪80年代起,国家为鼓励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而发放的一种岗位津贴。1985年颁布的《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明确,从1986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教龄津贴制度。教龄满5年至20年以上的教师,每月可获得3元至10元不等的津贴。

    崔建梅告诉记者,这个标准在上世纪80年代占教师工资总额的1/10左右,力度不算小。但30多年后的今天,各种津贴都已增长,“10元封顶”的教龄津贴却一直未作调整。

    崔建梅认为,3元至10元的教龄津贴,既不能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也难以彰显尊师重教的意义,更无法表现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就此,崔建梅从2018年开始,连续3年提交议案,呼吁提高教龄津贴。她认为,教龄津贴应随着其他津贴、补贴的增长而增长,教龄满1年为10元,以后逐年计算,上不封顶。

    对基层代表的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8年,崔建梅收到教育部书面回复;2019年,又收到人社部书面回复,回复中表示:“考虑到教龄津贴和薪级工资在功能上重叠,对是否保留教龄津贴等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

    崔建梅多次与基层教师沟通、调研。教师们普遍认为,薪级工资是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同拥有的工资部分,体现的是工龄因素;教龄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和工龄不能等同。教龄津贴和薪级工资在功能上重叠,但意义却完全不同。

    于是,崔建梅又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第三次提交议案。这一次,她收到了人社部与财政部的联合回复。“人社部还从北京派专人到蚌埠,当面听取我的意见建议。”她向人社部来访的专员建议,即使国家财力目前达不到,也应该有计划、分步走,至少在教师工资上应该优化结构,鼓励教师终身从教。

    呼吁提高教师津贴标准的不光崔建梅一人,多位全国和地方的代表、委员也为此努力。2016年,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建议教龄津贴应提高至200元到300元;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刘发英建议,探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全国人大代表翁丽芬、全国政协委员蒋齐等代表委员也为此呼吁。

    对此,崔建梅说,自己和学校教师都很高兴,也期待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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