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家庭教育成“赚钱”生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3-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不限经验、学历门槛”“收入轻松过万”……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广告显著增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教社常务副主任胡卫向记者表示,他发现,当前一些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机构的过度营销造成新的社会焦虑,甚至存在异化为学科“私教”护身符的现象。

    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乱象为何产生?又该如何化解?

    市场需求升温,催生虚假宣传等问题

    “家庭教育不仅是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履行的责任,更是具有很强专业性的教育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表示,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要求,父母及监护人有接受家庭教育培训、指导的义务,在这种背景下,“一些机构、个人看准了家庭教育的市场前景,开始迅速介入这一新兴的职业教育市场”。

    一组数据印证了这一分析。今年两会前夕,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显示,87.1%的家长最想“提高自身家庭教育素养”。

    在胡卫看来,家庭教育指导相关需求的不断升温,催生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市场的一些问题。

    张志勇注意到,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过度宣传甚至虚假宣传,如声称考试合格后颁发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可作为能力评价、考核和从业的重要凭证,能为持有者带来不菲的收入回报。

    但通过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信息,记者发现,目前,家庭教育指导师并不在我国职业分类大典中,也没有相应的评价机构能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所谓含金量极高、证书终身可查、全国通用等说法,只是一些市场化培训机构的宣传。”上海市终身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姚爱芳表示,当前,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市场的无序化发展,既不利于满足家长、教师等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的需求,也不利于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加强把关监管,引领培训市场规范发展

    在家庭教育指导已进入专业化范畴的当下,如何引领其规范化发展?

    “必须严格遵循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各项规定,同时对接‘双减’政策的相关要求,加强政策指引和行政监管,以遏制家庭教育培训市场的失序行为。”胡卫说。

    “民政部门要督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加强行业自律自查,不得参与举办营利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同时严把培训资质的入口关和培训质量的出口关。”胡卫表示,要重点打击各类无证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张志勇也关注着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资质准入问题。“这个市场处于发育初期,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行为市场监管规则。”

    “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需要具备家庭学、儿童学、卫生学等多学科的专业素养。”张志勇呼吁,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资格准入制度,以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坚持公益属性,多渠道增加服务供给

    在代表委员们看来,深层次破解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乱象,除了加强政策引导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更积极地回应快速增长的家庭教育指导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成都市委会主委杨建德表示,构建和完善惠及所有家庭的教育服务网络,是当前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弥补家庭教育平台载体不足,大力提升家庭教育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的迫切需要。

    “要明确普惠性家庭教育机构的性质和地位。”杨建德建议,通过整合、创新现行家庭教育各类资源和平台载体等方式,突出家庭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性、普惠性,克服家庭教育学校化、碎片化、功利化倾向。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育才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校长高琛认为,政府需要承担重要责任,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从资源拓展的角度看,杨建德建议,一方面可依托社区学院、开放大学等建立县级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家庭教育服务及各类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评估、课程开发、教育研究和队伍培训等。另一方面,可在高校、师范院校和研究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和国际交流,大力培养和壮大家庭教育专业队伍。

    “此外,还可充分发挥线上优势,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提供更具便捷性、互动性、有效性的指导服务。”高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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