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违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3-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石向阳 绘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公告称,《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要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未成年人不应该承受电子烟的健康风险,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文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是为未成年人更好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相关执法部门应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动态巡查,电子烟经营者更要自觉树立起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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