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职分流”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我国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普职分流”政策,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适时调整完善这一政策,成为我国公共教育政策不得不作出的抉择。
“普职分流”政策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职分流”政策已成为家长教育焦虑的重要原因。当前, “普职分流“政策导致高考的竞争压力进一步下移到初中甚至小学,已成为增加学生负担、引起家长教育焦虑的重要原因。二是人民群众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普遍不高。人们对中等职业教育存在“刻板印象”。家长对于职业学校的学习氛围、孩子成长环境及未来出路等方面的认同度偏低。三是家长认为“普职分流”政策剥夺了孩子平等接受普通高中的权利。初中生年龄偏小、心智尚未成熟,对遭受普通高中教育淘汰的心理承受力有限,过早分流将严重打击学生自信心,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四是中等职业教育已从就业教育为主转向以升学教育为主。《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大型问卷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职教人的访谈,发现不少中职学校都以升学为取向。笔者在西部某省调研时发现,中职毕业生直接就业的是个位数,有的中职学校100%追求升学。可以说,以升学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已偏离了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定位。五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日趋普及化的背景下,对于许多工作,高等教育资格是必不可少的要求,而且对学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甚至呈现“文凭通胀”的现象。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而言,中职教育的发展重点已不再是规模扩充,而是质量提升和层级上移。如长期坚守高中阶段大体相当的“普职分流”政策,将严重制约发达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快速提升。六是世界发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占比出现了逐步下降的趋势。
那么,如何完善“普职分流”政策呢?
一是从“一刀切式的刚性分流”转向“因地制宜的柔性分流”。各地应从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出发,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比例方面不搞一刀切。也有人建议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大力推进订单培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扭转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刻板印象,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和认可度。再者,大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让学生丰富职业体验、职业启蒙和职业生涯规划,让他们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职业,了解不同职业所面临的工作环境和所要具备的能力。在这种职业生涯探索和体验中,给学生多次职业模拟的机会。
二是从“普职二轨分流”转向高中阶段教育多类型分流。强化综合高中教育,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发展。据了解,俄罗斯高中学校类型至少有16种之多。在英国,近年来高中已经陆续分解为技术类、语言类、体育类、艺术类、商科类、工程类、数学和计算机类、科学类、综合类、音乐类和社会科学类等10多种。国际上有不少国家,如美国、德国和瑞典等国家中等教育阶段也是以综合高中为主体。
三是积极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实施校内分流,探索高三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在高二结束必修课程的学习,经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达到高中毕业的学业要求之后,对于升入本科高等学校接受高等教育存在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探索高三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在开设高职专业课程需要专业基础文化教育之外,开设专业基础课程和职业技术课程。
四是提高“普职分流”的重心,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中后“普职分流”教育试点。从总体上说,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普职分流的重心高低”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取决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在制造业向高端化转型的背景下,市场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层次要求越来越高,“普职分流”从“初中后”转向“高中后”是必然选择,应逐步将普职分流的重心上移,将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作为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主体。
五是畅通中高职升学渠道,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提高我国教育结构重心、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根据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研究,对制造业企业的计量模型分析表明,如果企业职工全部由初中以下学历改变为高中学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将提高24%;如果全部改变为大专学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可以再提高75%;由大专到本科,劳动生产率可以再提高66%。有不少人建议职业教育要完善上升通道,大幅度扩大职教本科在国家本科教育中的招生比例,在本科高等教育特别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应大幅度增加对中职学生的招生指标,这既是畅通中高职升学渠道、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国产业升级、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要。
六是健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分流—回流”政策。当前,我国学生一旦进入中职和高职教育轨道,就很少有机会接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在德国,选择职业教育方向的学生,可以从中职、高职走向应用型本科、硕士乃至博士——在升学路径上,职业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无异。在德国的教育体系设计中,除了分流,回流通道也随时敞开,学生有机会为自己调整选择,综合类大学与应用类大学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壁垒。英国、澳大利亚同样有类似的制度供给。我国应完善“普职分流”政策,不但实施普职融通教育,而且要实施多次分流和回流政策。
(作者单位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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