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点开展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从今年起,各设区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整体试点,其他县(市、区)选择城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若干所先行试点。
小学生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5个方面。品德表现通过积极的生活实践和典型的情境案例实施评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以及体育与健康等学科,遵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分项等级评价。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等学科重点探索关注学习过程的学科综合评价。劳动实践与综合能力的评价,以课程修习记录、学习过程表现和作品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学习过程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即时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推广模块过关、情境游园、项目学评、主题演讲、展示述评等形式的表现性评价。过程评价在结果评定中占比不低于30%,部分学科可以用过程评价代替结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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