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选拔招“分”也招“能”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4-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北京某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一名初试成绩331分的考生因“逆袭”初试390分的另一名考生,获得了该校肿瘤学专业唯一的拟录取名额而在网上引发热议。对此,初试331分考生本科学校和复试学院先后对拟录取考生的身份背景,以及有关复试程序和复试成绩有效性等发布了声明,回应了质疑,解答了公众疑惑。

    尽管一般来说,初试高分最终落榜这类事件时有发生,并非鲜见之事,但为什么总能引发聚焦关注呢?其背后的主因是社会公众的一些非理性思维习惯及行为表现。

    因而,社会公众理性认知的回归相当必要。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而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初复试相结合的长期制度实践,则是将“考”与“试”进行有效集成,进而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考试招生”。即通过统一考试方式,以书面形式而完成的初试,是侧重于知识基础考核的招“分”过程;再加上通过高校自行组织,以多种形式(以面试为主)而实现的复试,是有效区分考生能力的综合素质评价之招“能”过程。

    根据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序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既然如此,那就需要摆脱“唯分数论”的思维定式。回到对这个事件的总体评判和主因梳理上来,所谓通过复试“逆袭”初试的说辞,其科学性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逆袭”的前提假设是说明一方处于逆境的反攻,而复试过程的本意是考生在自然状态下、在平等对待的情境中的一种本然的发挥与表现,是基于高层次人才选拔科学性规律要求的一种真实的应对。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对考生的知识基础、专业能力、外语听说、思维品质、语言表达、科研潜质及创新能力等的全面考查,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且内涵丰富的人才选拔过程。高质量的研究生考试招生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前提,而研究生招生复试则是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环节。当然,复试工作因涉及高校、导师、考生等不同利益群体,从流程的规范透明到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等环节众多,往往与社会文化传统、高校治理生态、研究生教育发展阶段等内在关联,研究生招生单位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时当严而又严、细之又细。

    可喜的是,国家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也积累形成了保障复试科学、公平的诸多经验和做法。比如,疫情期间形成了线上复试中考官和考生的“双随机+双盲”制度;建立了全过程实时交互提问模式和监控录像的可追溯机制;强化了所有复试人员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实施了现场独立打分,并按事先公布的规则办法严格执行,对复试和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公开;加强了社会、考生、同行、导师等的监督力度,促进各方严格自律;明确了对成绩如有质疑的可申诉复议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将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责;作出了不同高校、学科人才选拔评价标准对选拔过程适切性的有效回应,实现了从“守望”分数的应试倾向到“发现”综合素质能力的人才选拔新理念的转换。应该说,这些举措本身是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化的有力体现,也将有效提升考试招生治理能力水平。

    复试工作的功能价值就是实现好公平、质量和效率,这与复试的综合性、丰富内涵是内在相契的。当包括考生与家长在内的公众更理性、客观、包容地理解复试之后,如何更好实现人才选拔体系中更高水平的功能价值,想必便是对研究生招生单位和导师的重大考验了。招生单位应理性把握研究生招考改革趋势,秉持研究生招生质量观,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有效引导本科素质教育,有力维护国家教育考试权威性,规范发挥招生单位和导师作用,实现更全面、更多元的考核过程,努力使高层次专门人才脱颖而出,增强社会认同感和公信力,这便是理性认识复试功能价值的集中体现。

    (作者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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