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评价体系巩固高教普及化
不同时期的高等教育面临着不同的发展问题与发展任务,需要建构与之相对应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突破50%,进入了普及化阶段。如何通过评价转型来回应高等教育普及化新阶段的发展问题,是教育部门和高校共同面临的重要使命。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价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
回溯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再到普及化的巨大转变。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15%以下;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吸纳了15%—50%的适龄人口,在更大范围内解放了知识活力和社会生产力;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为50%以上的适龄人口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现代化的教育资源。不同发展阶段的高等教育评价方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在精英化阶段,高等教育评价方式较单一,随着大众化、普及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高等教育评价方式更加体现多元性、发展性。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具有多样化、学习化、个性化、现代化的特点,这个阶段的高等教育形态发生了变化,教育的发展模式也开始从“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不再过度追求“数量”的扩张。强调不能用“一把尺子”量所有的学校,强调教育质量和教育个性化发展,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评价方式上更加注重教育的质量。
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涉及深层次的教育质量观问题。支撑高等教育更好发展的基础环节就是教育评价体系的及时跟进和科学调整。结合当前的实际,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四方面促进评价转型:
一是推进高等教育分类评价,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的特色化和多样化。评价是调控高等教育发展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教育评价就有什么样的教育。新时代的社会需求越发多元,这就要求高校人才培养也要趋向特色化和多样化。为此,要有相应的评价机制予以支持与呼应。对不同类型高校的评价,要做到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分类选优,引导不同类型的高校科学定位,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坚持办学特色,坚守办学定力,牢牢把握人才培养质量这条主线,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差异发展。要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学校的评价标准问题,坚决克服“一把尺子量到底”、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办学行为,以科学的评价催生优质的教育。尤其要重视应用型本科高校的评价,既突出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又将其与研究型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的评价维度区分,探索与学校定位相适应、匹配度高的评价标准。
二是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长期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问题,高等教育评价改革势在必行。进入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开始转向以质量为重心的发展模式,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从学校层面看,首先,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纳入对不同类型高校的综合考评,从方向性、源头性、本质性的问题抓起,落实好高校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问题。其次,要改进高校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片面评价指标,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回归高等教育本位。从教师层面看,应该牢牢守住师德师风这条底线,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第一原则,探索教师“准入”“禁入”等相关制度,强化教师科研成果的质量导向、社会贡献导向,不简单以论文数、项目数、经费量、人才“帽子”等作为考量指标,突出教师在教学一线、学生工作一线的具体表现,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位学生。从学生层面看,要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念,更加注重学习的实际效果和终身可持续发展,摆脱传统评价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避免无效评价。
三是促进管办评分离,鼓励高校基于自主创新的内涵式发展。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文件来推动教育的管办评分离,这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趋势,对于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高校自主创新的能力和程度,但由于内外部的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成效与预期目标的差距还比较大。管办评分离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到高等教育系统内外多重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国家与地方政府要切实推进高校的管办评分离改革,在制定完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抓好文件的贯彻执行,有效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从决策、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确保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规范使用和有效执行。
四是推动评价方式变革,克服过度注重规模和数量的绩效评价缺陷。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价深受绩效管理主义的影响,在评价过程中比较重视量化评价数据结果。而高等教育评价改革又滞后于高等教育发展,导致量化、数据化的思想与方法主导和影响着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新阶段,如何在量化的基础上促进质量改进和多元评价成为衡量评价方式是否合理的关键。因此,高校应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突出强调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扎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积极探索学术共同体评价、学术代表作评价等新机制,不将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作为衡量教师学术科研水平的唯一指标,破的是“五唯”,立的是实事求是更加客观的“多唯”,坚决扭转用数量取胜、唯篇数至上的不良导向,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石磊峰系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雷园园系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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