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
本报讯(记者 施剑松)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从活动组织、培训内容、师资配置、收费要求、招生宣传等方面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不得指使教师以个人名义在微信群贩卖焦虑等。
北京市教委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应在20时30分前结束,线上培训应在21时前结束。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在从业人员管理上,手册规定,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任教资格不得开课或进行招生宣传。所有教学人员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需在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公示。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北京市教委要求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涉及线下培训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涉及线上培训的,视频保存自本期课程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培训场所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包括教室、休息场所在内的全部重点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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