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引导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7-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了10项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就业,立足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创业。

    云南明确,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奖补支持;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云南提出,高校毕业生在乡村振兴领域创业并从事过桥米线、云南小吃、生态茶叶、生态咖啡等省内相对成熟劳务品牌行业的,直接按3万元的补贴上限给予奖补;鼓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云南省县(市、区)以下中小微企业就业,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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