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契机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能力
■“暑假提升自我管理能力”系列评论之三
今年暑假是“双减”政策实施以来的第二个暑假。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实,中小学生的假期休闲时间有了更加充足的保障,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的机会增加。而开展上述活动,安全是需要始终强调的重点问题。暑假期间,绝大多数学生家长无法实现对未成年人的24小时看护,造成其独处的时间增加。而由于中小学生的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对于危险的认知能力不高,其发生个人危险的概率也会增加。中小学生必须注意个人安全防范,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在保证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度过一个快乐、充实的假期。
引导中小学生树立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中小学生在参与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或者独自居家时,要保持对自身安全的高度警惕。在户外活动安全方面,学校应教导中小学生未经报备不得擅自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家长可以与其随时取得联系;教导中小学生不能到河流、水库游泳,以防溺水事件发生;教导中小学生不能在没有指导和保护的情况下独自进行危险系数高的体育运动(如攀岩、越野、滑板等)。在居家安全方面,应当教导中小学生注意用水、用电、用火安全,正确掌握电器、阀门的使用方法,及时排查插座、阀门、炉灶的安全性,防止其居家过程中发生触电、失火等情况。
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家长、教师应当教授中小学生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技能,遇到突发情况积极进行自我救护。可以为其配备必要通信工具,如电子手表等,遇到突发情况时可以及时寻求救援。为其传授必要的急救知识,掌握中暑、骨折、气管堵塞窒息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学会快速止血方法、落水自救办法等必要的急救技能,做好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此外,还要教育孩子学会保护个人隐私、财产安全。要教导其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不随意透露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教导其学会识别网络诈骗、诱导性刷礼物等,避免财产损失。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是全天候、全方位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好教育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整治校外培训乱象,补全管理漏洞,保障中小学生假期休息权利。家长、学校要积极作为,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为其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提供支持。居委会、村委会中的“儿童主任”要积极履行自身保护职责,在中小学生暑期居家期间,关注其在社区、村落周边的活动,禁止其进行危险性活动、到水域内游泳嬉戏等。
培养中小学生的自我安全意识和能力,是应对当下及未来必须要做的功课。我们正处于一个“风险社会”和具有“不确定性”的时代,在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的时代背景下,可能会出现许多无法预见的新情况。家长、学校必须使孩子尽快具备独自面对各项风险的素质。而这种素质的提高,在底层逻辑上要以法治意识作为根本基础。中小学生只有形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在应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等各类问题的过程中,才可以有效减少各类安全隐患。
时值假期,我们应当抓住这一宝贵时机,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的塑造,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这不仅是做好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必修课。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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