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一年记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7-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2021年7月2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021年8月5日

    甘肃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

    ●2021年8月12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

    ●2021年8月13日

    江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2021年8月14日

    北京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

    ●2021年8月24日

    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2021年8月25日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对培训机构自编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

    ●2021年8月30日

    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双减”“五项管理”督导有关情况。

    ●2021年8月30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2021年8月30日

    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2021年9月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2021年9月9日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9月10日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进行部署。

    ●2021年9月17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的通知》,遴选10个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2021年9月23日

    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双减”政策正式发布两个月以来,七成受访家长表示教育焦虑有所缓解。

    ●2021年9月24日至26日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赴广东省调研。调研期间,怀进鹏主持召开了广东省“双减”调研工作座谈会。

    ●2021年10月21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1日

    教育部建立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制度。

    ●2021年11月3日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

    ●2021年11月29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21年12月2日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发布《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2021年12月21日

    教育部召开首场“办实事 见实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教育部统筹各方、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积极作为,以扎实有效的行动推动“双减”落地见效,着力构筑良好教育生态,“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12月22日

    教育部召开第二场“办实事 见实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五项管理”政策出台以后,得到了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逐步形成了普遍管、统一管、科学管的良好局面,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2022年2月21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2022年3月3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明确禁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2022年3月25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

    ●2022年3月28日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服务教师改进教学,服务农村提高质量,服务家校协同育人,服务“双减”和“停课不停学”。

    ●2022年4月20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2022年5月13日

    教育部发布消息,由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项目较多、竞争相对充分,培训并非刚需,再加上受疫情影响线下停课,校内课后服务广泛覆盖,“双减”政策实施前后的非学科类培训服务价格总体保持平稳。

    ●2022年5月19日

    教育部发布消息,截至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

    ●2022年6月30日

    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支持学校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

    ●2022年7月7日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提示,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

    (本报记者 杨文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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