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切实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在江苏大地全方位贯彻,全省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正处于从世界中上水平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历史新起点。
一是始终聚焦“国之大者”,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全省13个设区市、所有县(市、区)全部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形成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格局。全省13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教育工委,中小学校党组织管理体制由过去“条块结合、双重管理”转变为市、县(市、区)两级教育工委主管、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
全面构建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动党组织优质化特色化建设,实施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1.3万余个党支部全面达标,建成1300余个建设质量高、作用发挥好的优质党支部,100个彰显江苏高校特色、创新成果突出的特色党支部。大力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目前全省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比例达99.5%。
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基本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年定期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到基层党组织。
二是始终聚焦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加速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最关键的是要紧紧抓住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核心任务。
发展理念更趋科学。“适合的教育”是当代教育实践探索的理性思考和科学提炼,是符合中国国情、江苏省情和教育实情的重大命题。从个体维度看,“适合的教育”是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育。从社会维度看,“适合的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
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江苏持续加大资源建设力度,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学校数量较2012年增加3874所,各类教育在校生较2012年增加300多万人。各个学段的毛入学率持续上升,特别是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上升势头较快。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有专任教师数超过103万,其中普通高校教师11.66万、中职院校教师4.55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7.32万,较2012年分别增长8.23%、5.81%、28.60%。
“五育并举”更加深入。落实“健康第一”理念,率先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和大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启动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十年来免费演展2000余场,受益师生超百万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施中小学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百千万”工程,各设区市、县(市、区)认定或命名的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实现全覆盖,每年参与校外劳动教育的中小学生近500万人次。
教育评价深化推进。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形成江苏省独具特色的“1+2+N”教育评价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工作,推动各设区市做好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形成一级督一级的考评督政体系。全省158所地方高校全部具有教师职称评审权,2019年将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设区市。在高校科研评价中,加大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在本科院校教师评价中,更加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实绩。在特级教师评选中,对成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贡献特别显著、师生特别公认的,可特别推荐。
三是始终聚焦建设现代化的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加突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最终的落脚点还是要服务建设现代化这个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教育战线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路径不变,坚定不移推动教育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江苏高等教育每年向社会输送的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递增且增幅较大,从2012年的52.6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60.1万人。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留在江苏就业创业人数保持在七成左右,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江苏就业人数总体保持上升势头,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了大量高素质人才。
开展高层次科学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高校共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4612项,全省高校建有各类科研基地(平台)7000余个,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20家。全省高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连续6年居全国第一,近十年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年度项目2551项。
推动高水平科技转化。全省高校共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5个、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0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16所、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0个。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高校技术交易合同成交数和成交额分别从2017年的18661项、82.3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009项、124.81亿元,增长率分别为44.7%和51.7%。
四是始终聚焦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最根本的还是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江苏教育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任务不变,坚定不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在减负中提质增效。校内方面,课后服务实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100%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教育部调查数据显示,全省97.51%的学生和97.68%的家长对校内减负表示满意。校外方面,全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8670家大幅压减至233家,压减率达97.31%。
全面实施公民同招,更好回应人民关切。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免试入学”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阳光招生平台全面投入使用,报名信息、录取信息一目了然。
做好特殊群体帮扶工作,让教育充满温度。目前,全省实现30万人以上县(市、区)特教学校全覆盖,基本实现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和所有乡镇(街道)学前、小学、初中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8.4%。近十年,累计资助学生约2400万人次,资助金额约750亿元,连续16年保持增长,2021年资助金额相比十年前翻一番。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最重要的前提是筑牢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江苏在人、财、物方面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社会投入等方面细化保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分担合理、更为多元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机制。“十三五”时期,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1.43万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15万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2.89倍和3.56倍,是“十二五”时期的1.63倍和1.67倍。
教师队伍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出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等系列文件,创新开展“江苏教师年度人物”评选、“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选活动。教师素质全面提升,全省幼儿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54.63%,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1.67%,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8.53%,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20.48%,普通高校教师研究生学历达84%。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总数达1800余人,约占全国高校的10%。
教育信息化工具箱作用越发凸显。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升级,85%以上的中小学和高校通过省级智慧校园认定。数字资源供给日益丰富,大力推进省名师空中课堂、城乡结对互动课堂、中小学网络名师工作室等“三个课堂”建设应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江苏将以强烈的历史主动和使命担当,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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