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8-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张贺)为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主要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创新实践5个维度对全区义务教育初中段学生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为学生毕业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办法》提出,学期评价结果按过程写实评价积分与期末评价积分各占50%,满分100分,得出学生的学期评价积分。过程写实评价由平台自动生成。学期民主评价每学期开展一次,由学校组织班主任、相关学科教师、学生代表,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自定义细化指标,应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互评功能进行量化打分。评价内容的5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为100分,按班主任60%权重、学科教师30%权重、学生代表10%权重的比例得出学生每个方面的学期民主评价积分。再按评价内容5个方面各20%的权重得出学期民主评价积分。学生毕业前,将学生初中6个学期5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别进行汇总求平均分,生成该学生毕业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并转换为A、B、C、D、E各等级,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档案。等级转化办法按照教育厅统一制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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